2020年6月1日,张掖市检察机关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工作在甘州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启动。
此次案件评查工作特别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参加,人民监督员共参与评查该院办理的不服不批准逮捕的申诉案件、不批捕后公安机关提请复议案件、不起诉后公安机关提请复议案件、捕后不起诉案件、不服不起诉的申诉案件、无罪判决案件、涉民营企业重点案件、检察建议、各类公益诉讼案件共计71件,经评查无不合格案件。评查小组对案件评查结果进行通报,与办案人现场进行了沟通交流。
会上,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评查小组组长徐宏继指出,案件评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评查组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检察自觉,严格进行要求。要把具体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和执法司法理念是否正确、案件质量监管机制是否落实、业务能力能否达标、法律监督意识是否牢固、能否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密切结合起来。要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案件质量,以规范的程序和标准,公平公正的确定等次。对评查发现存在执法司法问题的,要按法定程序及时纠错、及时补正、及时整改。
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蒋小红表示,此次开展专项行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推进本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标准化,促进司法规范化、提高办案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对全院检察干警明确提出要求,要以此次案件评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意识,提高工作责任心,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早抓好整改落实,避免“有问题、有反馈、无整改”的现象和屡查屡犯的问题,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案件质量。
下一阶段,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建立重点案件自查自评问题工作台帐,明确整改任务及整改责任,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逐项逐案进行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