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一案入选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日前,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关情况,并同时发布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山丹县财政局不依法监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案”成功入选,是“十大典型案例”中唯一一起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体现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对张掖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充分肯定。
2017年7月,山丹县财政局违反规定将应当清算扣除的山丹马场电力局一号水电站524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五批从山丹马场专项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补助资金中扣回,将国家专项资金挪作他用,严重影响了山丹马场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投入。
2018年3月21日,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向山丹县财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职责,对违规扣除山丹马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资金问题予以整改,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同年5月15日,该局对检察建议进行了回复,称已将违规扣除的上述专项资金陆续拨付山丹马场农田水利工程使用。
2019年5月,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回头看”专项行动中发现,山丹县财政局并未将涉案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存在虚假整改情况。同年10月10日,山丹县人民检察院经层报省院批准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讼期间,山丹县财政局将涉案专项资金拨付到位,检察机关并在庭审中依法撤回部分诉讼请求。一审判决确认山丹县财政局未及时履行对山丹马场2014至2016年五期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按规定拨付发放的监督管理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
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和跟踪监督,对行政机关未有效整改纠正问题的情形,依法提起诉讼,切实发挥了公益诉讼在国有财产保护方面的强有力作用,对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具有较为典型的指导意义,同时也彰显了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认真履行公益代表的职责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