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5日,张掖市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某某、吴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一案依法提起公诉。至此张掖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案件起诉率达100%。
2009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某某等人为达到垄断张掖市甘州区猪肉市场的目的,利用其掌控的某肉业公司是甘州区唯一定点生猪屠宰企业的强势地位,成立“地下执法队”长期非法巡查甘州区城乡生猪肉销售市场及店铺,采取殴打、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或通过滋扰、“谈判”等软暴力手段威胁经营外地猪肉的商户;殴打、拦截域外运送生猪肉的司机,阻止外地猪肉进入甘州区市场销售。该组织在十多年时间里通过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甘州区内的猪肉市场垄断经营,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该案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组织精干力量,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针对案件事实认定及证据收集,准确提出侦查意见和侦查措施,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案情,明确侦查方向,确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定性准确。市院检察长靠前指挥、亲自办案、细研案件,提出针对性极强的补充侦查意见,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指导办案人员精准理解法律规定和规范性文件,为顺利提起公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张掖市院立足检察职能,强化责任担当,成立专业办案组,对扫黑除恶案件包案督办,严格落实“三同步”审查,确保案件质效。检察长带头办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院采取庭审观摩、理论研讨、典型案例分析、案例论辩等多种形式,狠抓办案能力提升。两级院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讨论审查把关作用,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贡献张掖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强烈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