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掖市召开妇联第四届三次执委会议,会议表彰了2019年全市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张掖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李婧获全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李婧同志自2008年参加工作至今,在办公室、民行科、控告申诉、刑事检察等多个岗位锻炼,在多个岗位的锻炼中,李婧同志始终谦虚好学、敬业奉献、团结同志,受到部门领导和院领导的肯定。

爱岗敬业,在学习中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李婧同志善于学习,注重总结办案经验。2015年,李婧同志入选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专业人才库。2018年,她撰写的《司法改革新形势下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建议——以张掖市院机关刑事申诉为例》一文,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在控告申诉检察部工作期间,面对形形色色的上访群众和申诉人,李婧同志始终热情相待。她以女性的“细心”,掌握当事人的心态;以良师的“耐心”,倾听当事人诉说;以朋友的“诚心”,解开他们郁积心头的疙瘩。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勇挑重担,积极发挥党员模范作用。面对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李婧同志克服爱人在异地工作,孩子还年幼的实际困难,迅速冲向疫情一线,参加社区联防联控,开展防控知识宣传,面对疫情不后退,迎难逆行保平安。在疫情面前,执法办案“不打烊”,对于疫情期间受理的案件,李婧同志既严格依法办案,又严格落实隔离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
执法为民,坚决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在日常办案中,李婧同志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理念,参加工作以来,从未发生错案和办案安全事故。她时刻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办理李小军司法救助一案中,因被害人李小军户籍地与案件发生地不同,加之其身体残疾,家中父母年迈,导致一直无法获得司法救助。李婧同志收到线索后,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多次与市委政法委和张家川县检察院沟通联系,最终为李小军争取到4万元的司法救助,缓解了李小军的家庭困难。李婧同志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积极的工作态度践行着“执法为民”的谆谆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