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日前下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996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995名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全国检察机关有118个集体、100名个人入选,其中,甘肃省检察机关有1个集体、4名个人受到表彰。我院干警梁洁同志评选在册,喜获殊荣。
2018年以来,梁洁参与协助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6件62人,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5件20人,办案中始终秉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的原则,对个案提前介入,准确、及时、有效地打击犯罪,最大限度的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至目前已在全市31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教导孩子们提高防范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受教人数达一万五千余人。经过不懈努力,2018年8月她被甘肃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
按照《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甘州区检察院推荐、市妇联考核、省妇联选拔并向全国妇联推荐,经审核,全国妇联授予梁洁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