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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对全市检察机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时间:2020-01-27 11:35:0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月26日,张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会议召开,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当日迅速组织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林铎批示精神和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全市疫情联防联控会议和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精神及市委书记杨维俊、市长谢又生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批示精神。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和进行填报< 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与武汉和湖北来甘人员接触情况排查表>的通知》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一、如非必要,不要外出探亲访友,不去人群密集场所。

二、出门在外,一定要带医用口罩或一次性N95口罩。

三、除非特殊情况,尽量减少外出,多开窗户通风,使用有效消毒液或75度以上酒精擦拭家具等物品,勤洗手。

四、及时报备,家中如有与武汉和湖北来甘人员接触者,立即向社区和本院办公室报告并备案。

五、严防死守,自即日起,外来人员、车辆未经批准严禁进入本院办公楼(大院),移送案件人员、信访人员和其他外来人员一律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接待,并进行登记。

六、迅速回应,外出过节、探亲的人员,一律于明天中午12时前向本院办公室报告现在所处位置和计划返回时间,随时报告外出情况。

七、坚守岗位,在单位值班的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疫病防控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脱岗漏岗。

八、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信谣不传谣。

九、随时待命,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履行职责,不推诿扯皮、不临阵退却。

十、如实填表,全体干警均应当如实报告外出情况并填写《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与武汉和湖北来甘人员接触情况排查表》,由部门负责人收集后统一及时报送市院办公室备案。

十一、各县区院、市院机关各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将各单位、各部门干警监督管理及相关情况、值班情况每天坚持实行零报告制度。

十二、干警家中如有外来人员的要严格遵照居住区域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办理,如有疑似症状情况立即报告。

疫情防范,人人有责,请全市检察干警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打赢此次疫情防控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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