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伴你行 不负人民不负卿
——“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实践和创新”采访团
采访报道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近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邀请中央在甘及省级主要媒体记者组成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实践和创新”采访团采访报道了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检察公益诉讼再次成为检察机关“吸睛”之作。




采访团采访了高台县人大常委会、县水务局、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及其领导同志,全面了解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采访情况在“甘肃人大”微信客户端作了报道,同时发布《一切为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高台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综述》一文。
据悉,近年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的贺信精神,自觉担负起“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重要责任,在高台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和“绿色检察”专项行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法律监督职能,推进法治高台建设,2018年12月28日,高台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助力鼓劲。
2017年以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0件,其中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36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0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3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法院已作出判决2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督促行政机关整治、恢复被毁、被占用、被污染的林地、土地260亩,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4公里,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20吨;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9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