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张检要闻 >> 市院动态 >> 正文
市院动态

张掖市检察机关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座谈会

时间:2019-08-08 19:31:0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张掖市检察机关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座谈会

8月8日,张掖市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座谈会,听取基层院及市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工作汇报,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差距短板,明确工作重点。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宏继及第一、二、七部员额检察官,六县区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759a34572727da7fbde08871274fa50_544724.jpg

会上,市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解读了高检院及省院关于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六县(区)院分管领导分别就本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工作中的亮点及具体做法、存在的问题、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分别作了发言。

60d559e4e840d16521d9b07b409d9987_597636.jpg

会上,徐宏继副检察长强调:一、充分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性。一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定化使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实力更加凸显。二是自由裁量权扩大。对极少数案件特别从宽处理程序等规定意味着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扩大,同时也使公诉权实质化,公诉方式更加合作化,因此,检察机关的任务和责任明显加重。二、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的主动性。要主动作为,对工作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力争我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达70%以上。同时要大胆尝试,只要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都可以尝试。三、不断总结经验。在具体办理案件中,要注重积累经验,摸索出一些实用性、适用性的制度及做法。四、强化配合形成合力。要主动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衔接,积极配合,形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机制。

102dbea332b76caf0ca3c7ca2215d74f_412547.jpg

会前,市院已制定下发了全市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见,对各基层院提出了具体要求。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