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肃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市
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开庭审理
2018年12月27日,由张掖市肃南县人民法院审理,肃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吴某为首的十七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肃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廷出庭支持公诉,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杨鹏莅临指导庭审应诉工作。

起诉书指控:2014年以来,以被告人吴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刘某某、罗某某等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把持村级基层政权,在临泽县沙河镇范围内,纠集团伙成员逞强耍横,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侵害群众利益,实施了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赌博等犯罪行为,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批省级挂牌督办案件,案情重大、复杂,证据材料繁多,社会影响较大,该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导精神,组建专案组仔细审查证据材料,深入论证分析罪名,并多次邀请省市检察业务专家指导,全面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实地查看了部分案发现场,调取了相关证据,在审查起诉环节追加起诉遗漏同案犯1人,追加遗漏罪行2起,进一步扩大了扫黑除恶战果,庭审前,肃南县院检察长参加了庭前会议,并多次参与办案组分析案情、研判证据,形成了完整的出庭预案,在长达三天的庭审中,该院公诉团队依法进行了详略得当的法庭讯问,采用了多媒体示证系统向法庭出示了体系完整的证据材料,并发表了针对性强、论证充分、有力的公诉意见,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多名被告人当庭均表示认罪认罚。
全市政法干警、被告人近亲属和社会各界群众近200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此案的公开审理,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吹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冲锋号,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忠诚履职,攻坚克难,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