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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检察院 “大调研”助推检察理论研究“五提升”

时间:2018-12-03 12:03:0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张掖市人民检察院

“大调研”助推检察理论研究“五提升”

2018年11月25日《检察日报》讯,在全国检察长谈公益诉讼征文当中,张掖市院检察长柳小惠的论文《公益诉讼必须围绕大局开展》获三等奖;这是继第六届中国检察官文化论坛上,张掖市检察机关三篇论文获奖和全国西部法治论坛征文一篇论文获奖后的又一次喜讯。

2018年,张掖市检察机关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全国、全省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院六项重点工作,市院“六型”检察工作部署和检察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检察理论研究精品化为目标,以实务调研为基础、以服务大局为动力,以开拓创新为要求,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调研能力,认真踏实,积极工作,推动全市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提升品质。张掖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应用理论研究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和2017年市级法学研究论文“优秀组织奖”。

一、抓好预研,认真谋划。院党组高度重视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多次对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政法委大调研工作要求。检察长亲自研究、修订《张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务研修办法》、《张掖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研究室工作会议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会议精神的意见》和《张掖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计划》,下发全市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对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构建“大调研”格局,提升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品质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党组带头,真抓实干。结合检察长对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和检委会工作的指示,全市两级院党组成员带头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两级院检察长及党组成员牵头开展高检院、省院及市院检察理论课题研究15项,上报各类征文论文42篇。市院分管检察长及检委会专职委员,按照院党组安排分别于3月、6月、9月三次就检委会工作、法案研究工作、规范司法行为情况、检察调研工作等情况,赴各县(区)院进行了专题督导调研,既督促了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又发现了基层院的亮点,也看到了存在的不足,对全市检察机关构建“大调研”格局和全面完成法学研究工作计划,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三、立足精品,提升品质

(一)服务大局意识提升。按照上级院和市委政法委要求,开展关于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产权保护、环境资源保护、司法改革、新型办案组织运行、司法意识形态、检察建议工作等16项专题调研,并向省院和市委政法委上报了专题报告。围绕服务大局和产权保护,制定下发《张掖市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张掖市在“一带一路”建设当中的枢纽作用进行了明确,把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落实到了每一项具体的检察业务工作当中。全市两级院领导和干警提交检察机关服务一带一路张掖段建设研究论文42篇,经过筛选、收录15篇,编印《张掖市检察机关服务“一带一路”论文集》,受到省院领导肯定,统一了两级院干警的思想认识,提升了干警的大局意识。

(二)课题研究水平提升。2018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两级院申报全国、全省、全市检察理论研究课题49项,获准立项15项,其中:市院检察长申报的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审判中心主义背景下检察机关以公诉为主导的刑事证据指控体系研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获准立项为2018年检察应用理论研究重点课题,这是张掖市检察机关多年来立项研究的最高水平课题,也是张掖市检察院课题首次获高检院立项,现已申报结项发表。被省院立项2018年度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4项,被市院获准立项10项,均已完成课题研究,目前都在申报发表阶段。

(三)论文获奖率提升。认真筛选推荐各类法学理论征文和理论研究年会论文,全市检察机关共推荐上报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论文11篇;全省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论文27篇;推荐第九届刑事诉讼监督征文、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回顾芳华四十年征文等各类征文活动论文共计150多篇,推荐论文在国家级征文活动当中获奖5篇,在省级征文活动当中获奖6篇,在市级征文活动获奖7篇,获奖率同比去年的9篇,提升50%。其中:在全国检察长谈公益诉讼征文当中,检察长柳小惠的论文《公益诉讼必须围绕大局开展》获三等奖;在第六届中国检察官文化论坛上,市院检察长柳小惠、研究室杜刚撰写的《规范司法行为与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的标准》获二等奖;临泽县院检察长来涛、专职委员张永银撰写的《司法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路径指引》获三等奖;临泽县院副检察长杜世海、专职委员张永银撰写的《浅谈基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的标准、核心及举措》获优秀奖。在全国西部法治论坛征文上,市院副检察长郎永生与临泽县院检察长来涛的论文《检察业务大数据化的思考》获三等奖。在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获全省一等奖1篇、二等奖1篇、三等奖2篇。入选全省检察理论年会论文集2篇。在省院“我与宪法”征文当中1篇论文获一等奖,并被省院推送刊登至甘肃法治报。在“传承红色基因,呵护绿水青山”红脉检察联盟法律政策研讨会暨第一届年会上,2篇论文获得三等奖。在全市法学会论文评选当中,全市检察机关7篇论文获奖,占全部获奖论文的29%,入选《2017年张掖市法学研究论文集》11篇,占36.6%。

(四)发表层次提升。全市检察机关发表在全国性期刊和法律类知名期刊的论文5篇,在省级刊物《陇原检察》、《法治甘肃建设研究》等发表12篇,创张掖市检察理论研究新高。其中:市院检察长研究的高检院课题论文之一《检察机关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研究》发表于全国法律类知名期刊《中国检察官》2018.4(上);检察长研究的市院课题《新时期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方向性探究》发表于《中国检察官》2018.7(上);山丹县院洪勇撰写的《主体责任视角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发表于全国性期刊《检察工作》2018年第二期;甘州区院李召文研究的市院课题《公诉环节非法证据排除实务研究》;苏红岩研究的市院课题《新时代检察机关完善刑事审判监督的建议》在全国性期刊《司法理论与实务研究》发表。

(五)干警研究热情提升。两级院党组坚持以提升干警素质为长线,提升干警大局意识、学习意识为核心,把建设“学习型”检察机关落实到检察官业务研修的具体制度建设当中,制定了《张掖市检察机关检察官业务研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依据市院检察长对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五年规划,把“检察官业务研修计划”与政治部的“队伍建设培训计划”相结合,规定“检察官参加政治部及上级院举办的专题培训、参与学术活动等视为研修”,鼓励有研究能力、研究兴趣的业务部门检察官围绕实务中的重点问题开展研究,提高调研成果的质量和转化能力,促使检察官带动全体干警由“被动灌输”向“主动研习”转变。在市院党组的关心下,依托《张掖检察实践》网络杂志。刊登检察干警案例分析4件、类案分析3篇法律适用研究3篇、优秀法律文书2篇、公益诉讼研究3篇、工作经验5篇、工作思考9篇、诗歌、信息6篇,为全市检察干警参与检察理论研究展示研究成果提供了平台,引发了广大干警参与检察理论研究的积极性,投稿量不断上升,同时把有效、有力的办案工作措施和做法推广到了全市两级院干警,基本形成了两级院党组成员带头、全体干警参与的“大调研”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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