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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看!张掖市检察院对祁连山做了啥!

时间:2018-01-29 22:48:0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快来看!张掖市检察院对祁连山做了啥!

中央第七环境督察组向张掖市反馈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以来,特别是央视对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数次曝光后,张掖市检察院坚持以服务市委工作大局为主线,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利用检察资源,集中开展了公益诉讼、职务犯罪侦查、“两法”衔接与立案监督等工作,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与“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推进祁连山和黑河湿地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法律监督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作为,快速行动

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发生以来,张掖市检察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全程参与到祁连山(张掖段)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中,紧盯央视曝光的7个问题和已经发现的179个生态问题不放,扎实履行检察职责。2017年1月16日上午11时33分,媒体曝光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社会关注。张掖市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快速行动起来,安排侦监、反渎、民行和控申等部门立即开展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全市检察机关摸排公益诉讼、两法衔接、渎职犯罪、立案监督等案件线索。张掖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县处级干部分别带队深入山丹县、高台县开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和黑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卫生问题大发现大整治工作,每天对查找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卫生环境问题和案件线索进行研判分析。3月16日,张掖市检察院向省检察院、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分别提交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市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的报告》。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对报告作出批示。市委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专门听取张掖市检察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市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汇报,会议对张掖市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市委中心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全市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专项行动,主动摸排查处生态环境、国土资源等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深化公益诉讼试点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作出了安排。10月19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次日,张掖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祁连山区与黑河流域生态环境法律监督工作推进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再次动员部署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法律监督工作,得到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的积极响应。

二、统筹谋划,有序推进

张掖市检察院始终把握工作主动权,把服从中央和国家大局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把服务和保障市委关于祁连山区与黑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市委中心工作大局的重要抓手,自觉把检察工作纳入市委中心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对生态环境法律监督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领导。7月31日,省检察院下发《甘肃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张掖市检察院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制定下发《贯彻〈甘肃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等文件,把179项整治问题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分解到各县(区)检察院,逐一进行跟踪监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生态环境联动执法和沟通配合、重大生态环境破坏案件会商处置、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机制、职务犯罪及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等6项工作机制,把工作任务逐级分解,细化工作措施,持久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依法办理涉及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实施细则》成为全市检察机关深化祁连山区与黑河流域生态环境法律监督工作的“路线图”。成立祁连山区与黑河流域生态环境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发挥全市检察机关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认真贯彻工作意图、传导工作压力,落实工作任务,实现工作目标。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活动5个,出台规范性文件7个,形成了立体化生态环境法律监督工作良好格局。2017年7月31日、2018年1月10日,张掖市检察院柳小惠检察长在向市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和检察工作时,都分别用专门篇幅报告了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情况,得到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一致好评。

三、立体监督,务求实效

张掖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对央视曝光的7个问题、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反馈的49个问题和张掖市自行摸排的130个问题进行全面清查。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安排专人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179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查看、调查了解。组织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活动,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查办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有力震慑了相关犯罪行为和犯罪分子。主动扩大监督视野,领导刑事、反渎、民行、控申等内设检察部门利用检察资源,服务和保障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行动,将生态环境法律监督区域从祁连山扩大到黑河流域、乃至张掖全境。刑检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开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甘肃)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和《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切实按照“用心、使劲、细致、求效”的要求,主动出击,利用新闻媒介及时发现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线索,借助“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对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执法案件和森林公安部门查办的刑事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发现涉嫌非法狩猎、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砂、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38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2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9件。反渎部门严查张掖巨龙铁合金厂直排烟气、严重影响区域空气质量问题、对甘州区环保局4名国家工作人员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同时重点调查水电站生态水下泄流量不达标、黑河石羊河流域非法采砂,擅自建设或扩大旅游设施规模等6个问题,对促进各县区及时整治这些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积极作用。民行部门围绕祁连山区和黑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深化公益诉讼,打开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局面,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3件,立案53件,督促恢复耕地、公益林、水源地面积321.6亩,回收清理各类固体废物105吨;提起公益诉讼8件,法院判决胜诉100%,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790.78万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件,支持起诉1件(非法占用农用地)。2017年7月18日至19日,被告人赵某在肃南县大河乡营盘村大黄沟林带内私自布设45枚自制铁丝扣陷阱用来猎捕3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马麝,每只价值为6000元。肃南县院公诉部门与民行部门密切合作,以被告人赵某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000元,没收马麝香囊1个及作案工具,赔偿国家损失18000元。肃南县院运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公益诉讼手段,延伸了检察职能。这也是民诉法修改实施后,张掖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方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控申部门在信访接待中发现,肃南县大河乡光华村与高台县交界地带的大部分草地被高台县新坝镇等地农民非法用作墓葬用地,且其中还有多座豪华坟墓,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民行部门查处。民行部门调查核实后向高台县国土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国土部门立即整治,随意葬埋得到控制。

在参加张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张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柳小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坚持以服务市委工作大局为主线,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党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依法推动祁连山和黑河湿地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法律监督工作,是全市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据悉,2018年1月15日,张掖市检察院制定下发《张掖市检察机关开展绿色检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将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组织开展“绿色检察专项行动”,以祁连山区和黑河流域生态环境法律监督为抓手,继续深化生态环境法律监督,加强全市环境资源与食品药品领域法律监督,守护绿水青山蓝天,推动美丽张掖、健康张掖建设,打造服务大局新平台,培育检察工作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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