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张检要闻 >> 市院动态 >> 正文
市院动态

张掖市院检察长作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辅导

时间:2014-10-15 11:15:0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前,张掖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俞新民以“强化群众观念,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奋发有为,积极进取,努力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主题,对全市检察干警进行了专题辅导,进一步推进全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专题辅导主要从谁是群众如何对待群众、为什么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是什么、检察工作如何体现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检察机关如何实践党的群众路线五个方面进行了深入阐述,并结合实际深刻分析了检察机关存在的“四风”方面的问题及其外在表现,对如何进一步改进作风,切实做好当前各项检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深刻阐述讲解,帮助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干警进一步从理论上理解和懂得了群众观念、群众路线的内涵,深刻认识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以及改进全市检察机关工作作风的现实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了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思路和重点。

俞新民检察长指出,人民检察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要体现群众路线内在要求。要明白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慎用检察权,只有对人民俯首帖耳,我们才能不断进步。检察干警必须要学习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踏踏实实为人民服务,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切实把强化法律监督与做好群众工作结合起来,全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俞新民检察长强调,无论是参加教育实践活动,还是从事具体检察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好头,起好作用。一定要振奋精神、提振信心,切实改变萎靡不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庸懒散作风。必须要坚持好率先垂范、真抓真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重要指导原则。领导干部要按照普通党员的身份把自己摆进去,高标准、严要求,认识上高一层、学习上深一步、实践上先一着,剖析解决问题好一筹,必须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实践活动能否真正取得实效、取得什么样的成效,直接在领导干部身上得到体现,也需要在领导干部身上得到检验。全市检察工作能不能取得新的更好的发展和进步,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只争朝夕,直面现实,敢于担当的精神状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奋发有为、积极进取、争先进位的工作劲头努力拼搏,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