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院十分重视检察建议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作用,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注重结合办案抓预防,发现有关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督促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和监督,促进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实现了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0年以来,该院预防部门共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4份,适用对象涉及10个行业和单位,接受建议的单位均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及时进行了纠正整改,并全部予以书面回复,有效发挥了检察建议监督、服务和预防的作用。
一是转变观念,强化法律监督意识。该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从转变执法观念入手,以个案预防为重点,既注重通过办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又积极延伸工作触角,注重检察建议的有效运用,堵塞漏洞,防范预警,切实做好案中、案后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二是创新机制,推进检察建议适用。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并坚持做到“五个到位”:对所办理的每一件职务犯罪案件,在提出检察建议时都做到一案分析到位、一建议到位、一回访到位、一教育到位、一评估到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分析,即分析发案原因,揭示深层次矛盾和犯罪嫌疑人的思想根源及环境因素,找出工作机制和体制上的漏洞及薄弱环节;一建议,即针对每一案件进行分析的情况,对症下药,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一回访,即回访发案单位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是否及时堵塞了漏洞、加强了管理,是否能够有效避免同类或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一教育即在发案单位以法制讲座、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为主的形式,进行以案释法的教育,利用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教育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一评估,即根据发案单位反馈的整改情况,进行效果综合评估,扩大预防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是严格程序,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制作建议时做到严把“四关:严把“事实关”,找准问题,增强针对性,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发案单位存在的诱发职务犯罪的原因,找准问题的症结;严把“建议关”,提高可行性,力求检察建议具体、明确、对症、可操作;严把“语言关”,用词准确,注意语句和措辞,做到言简意赅,条理清晰;严把“送达关”,突出时效性。
四是落实回访,跟踪监督突出实效。主动认真落实检察建议的回访考察制度,跟踪督查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使检察院建议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真正收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预防一片,警示一面”的实际效果。
五是争取支持,增强检察建议效果。主动争取依靠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确保检察建议内容的落实,凡是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也向其上级主管单位报备,真正发挥检察预防在惩防体系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