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培训 提素能 开新局
张掖市检察机关召开全市刑事检察
业务素能培训会
为全面提升业务素能,锤炼检察本领,强化刑事检察干警执法司法能力;同时,针对全市检察机关在案件质量评查中反映出的办案理念不新、业务素能不高,证据审查能力仍有不足等问题,近日,张掖市人民检察院邀请省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王昇,就刑事诉讼中证明标准和内涵、如何妥善理把握刑事诉讼中证明标准等,为全市两级院刑事检察干警做专题业务培训。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保伟,省教育整顿第三驻点指导组成员李晓明出席指导培训会,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召文、检委会专职委员陈晓虎及各县区院检察长、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院领导、两级刑事检察条线的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加培训。


王昇指出,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最基本、最核心的工作,而刑事证据的证明标准又是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一根主线,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均需围绕证明标准而展开。
王昇强调,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不同的诉讼阶段,对刑事案件证据的审查采信标准是有区别的。在授课过程中,王昇结合具体案例和司法实践,分别对逮捕阶段证明标准、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定罪量刑的证明标准进行了解读、理解,尤其是对证据审查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重点讲授。在证据审查过程中,不仅要审查客观证据,还要审查言词证据;不仅要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还要审查证据的关联性及合法性;不仅要对证据逐一审查,还要相互对比、综合比较,使得各个证据之间协调一致、相互补充、环环相扣。
此次培训,从司法实践角度细致的解读了刑事案件各环节证据审查的标准,具有极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同时,还结合近年来全省存疑不起诉案件、无罪案件的证据审查判断难点、风险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对基层办案人员在司法办案方面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明晰了全市检察机关做优刑事检察、做好证据审查的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办案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刑事诉讼规则的学习,勤练内功,以学促干,知行合一;二是转变理念,增强责任意识。检察机关要秉承客观中立立场,既要审查有罪证据,更要审查疑点证据,针对有疑点、不合法的证据有针对性的开展补充侦查,避免带病起诉。三是提升质效,做优刑事检察。积极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紧盯案件质量主要指标评价,补短板、锻长板、固底板,以“过得硬”、“求极致”为标准,做好做优刑事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