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院部署开展
“刑事检察质量大提升”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及省院“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提升全市刑事检察工作水平,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近日,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刑事检察质量大提升”行动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刑事检察质量大提升”行动。
《方案》明确,认真落实全国、省、市检察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解决当前制约刑事检察工作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刑事检察“五优”价值目标,即服务大局成效优、主要评价指标优、刑事案件质量优、出庭公诉效果优、队伍综合素质优,为全面实现全市刑事检察工作居全省前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方案》要求,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以“案-件比”为核心,做实提前介入、强化诉前主导、规范退补延期、加强释法说理、严格审批程序,优化各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提升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案件质效,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落实公开听证制度,提高出庭支持公诉水平,深入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总结工作经验培育亮点。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惩高压态势,深入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精准治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
《方案》强调,成立“刑事检察质量大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牢固树立监督理念,加强与公安、法院及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质量意识,将提升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的责任压实到每一名检察官,靠实责任,共同发力,实行量化考核、动态管理,提高办案质效,同时及时宣传、培育亮点,拓展刑事检察宣传覆盖面,确保“刑事检察质量大提升”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