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通报是检察机关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彰显从严治检态度、加强业务管理指导、促进案件质量提高的有效途径。近日,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检察案件质量通报暨教育整顿会议,对省院在教育整顿期间,评查出的劣质案件和不合格案件进行通报。市院分管领导、纪检组长、检务督察部门负责人及刑检部门全员参加。
会议对省院评议案件进行了通报,并对涉及张掖检察机关审查办理的案件重点分析点评。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在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要树立直面问题、刀刃向内的责任意识,深刻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加强政治意识,认真检视案件质效;切实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业务素质,强化精品意识,并进一步整章建制,做到规范办案;部门负责人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不仅要把案件“办好”,更要“办优”,办出经得起法律、人民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会议强调,要对照案件通报坚决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就是检察工作生命线”的理念,以“过得硬”、“求极致”为标准,做好做优刑事检察工作。
会议要求:
一要强化政治意识,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摒弃“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办案、轻监督,“重数量、轻效果”等传统办案理念;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支持配合和监督履职三个关系;认真落实“三个规定”,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的学习。
二要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案件质效。案件质效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证据审查是重中之重。办案人员不能机械适用、照搬法律法规,应做到能动司法,即在证据审查过程中,不仅要审查有罪证据,还要审查无罪、轻罪证据;不仅要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还要审查证据的关联性及合法性;不仅要对证据逐一审查,还要相互对比、综合比较,使得各个证据之间协调一致、相互补充、环环相扣。
三要强化程序意识,切实保障人权。针对省院通报的劣质案件和不合格案件,暴露出超期羁押、提起抗诉不规范、撤回起诉随意性强等问题,在司法办案中,程序公正应贯穿始终,坚持做到保障人权和打击犯罪并重,确保程序公正,才能更好地实现实体正义。
四要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刑事检察部门的办案人员,特别是员额检察官要不断充实、及时更新相关法律知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准确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妥善把握政策界限与法律适用,从能力水平、办案精细化等方面从严要求,不断提升办案质量。
五要强化监督意识,切实提高法律监督效果。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应做到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好的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