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总结2021年度全市民事检察工作,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讨谋划2022年民事检察工作思路,推进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12月8日,张掖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民事检察业务工作座谈会。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召文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县区院分管领导、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市院第四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今年1至12月民事检察工作整体情况,查找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解读了高检院新修订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并就如何做好2022年民事检察工作进行了研讨,提出了具体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思路。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召文对今年以来全市民事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对今后民事检察业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不断优化生效裁判监督,在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权威性上要有新提升。要突出主责主业,处理好抗诉和检察建议的关系,处理好司法责任制落实和检察管理监督关系,处理好“精准监督”和监督案件数量的关系,处理好及时结案和案件跟踪监督关系,全力维护司法公信。
二是不断加强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在破解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不足难题上要有新突破。要把扩大办案规模和提高办案质量相结合,坚持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强化内部协作要和外部协调配合相结合,加大依职权监督力度,努力提升办案数量。
三是不断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在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要有新进展。要继续加大执行监督工作力度,加强对选择性执行、随意增加和变更被执行人、滥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和财产保全强制执行措施等问题的监督,积极探索对仲裁、公证等民事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推动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四是不断加强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上要有新成效。要结合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依法惩治恶意欠薪,把司法救助、农民工权益保障等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加强支持起诉工作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是不断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在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常态化上要有新作为。要积极主动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健全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集中办理一批有份量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