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担当新使命,新起点实现新作为。新年伊始,张掖市检察院早谋划、早部署,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林(草)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启了2022年张掖检察工作新征程,这是在全省市级层面率先建立的一项工作创新机制。《意见》建立线索移送、资源共享、工作蹉商、协作配合、服务保障等7项工作机制,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的林草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与林长制办公室加强协作配合,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重大刑事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林草资源行政执法等方面实现案件信息和资源共享。林长制办公室将涉林草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后及时通报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与林长制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执法司法等相关情况,会商解决四级林长制推进落实及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发现涉林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通过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同时向林长制办公室通报情况。检察机关提起涉林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相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制定补植复绿方案,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为林长制办公室、相关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林长制办公室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林草刑事犯罪案件、公益诉讼案件要积极协调配合,为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提供专业支持和技术协作,共同提升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的工作质效。相关单位要提高政站位,及时分析研判林草资源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共同推进林草生态环境保护。
《意见》要求,各县(区)要全面建立“林(草)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探索检察机关在林长制办公室设立生态检察官联络室,互派实践学习、开展联合培训,参与巡林巡查。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宪法宣传日、植树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共同开展林草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视情况向媒体通报典型案例,营造爱绿护绿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意见》的出台,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林长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督促各级林长及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合力提升林草生态治理水平,增强林草资源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