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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检察院制定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林草生态环境保护

时间:2022-01-18 16:41: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新时代担当新使命,新起点实现新作为。新年伊始,张掖市检察院早谋划、早部署,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林(草)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启了2022年张掖检察工作新征程,这是在全省市级层面率先建立的一项工作创新机制。《意见》线索移送、资源共享、工作、协作配合、服务保障7工作机制,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的林草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与林长制办公室加强协作配合,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重大刑事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林草资源行政执法等方面实现案件信息和资源共享。林长制办公室将涉林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后及时通报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与林长制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执法司法等相关情况,会商解决四级林长制推进落实及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发现涉林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通过依法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关单位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同时向林长制办公室通报情况检察机关提起涉林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相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制定补植复绿方案,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为林长制办公室、相关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林长制办公室检察机关办理的林草刑事犯罪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协调配合,为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提供专业支持和技术协作共同提升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的工作质效。相关单位要提高政站位,及时分析研判林草资源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同推进林草生态环境保护。

《意见》要求,县(区)要全面建立林(草)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探索检察机关在林长制办公室设立生态检察官联络室,互派实践学习、开展联合培训,参与巡林巡查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宪法宣传日、植树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共同开展林草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视情况向媒体通报典型案例,营造爱绿护绿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意见》的出台,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林长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督促各级林长及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合力提升林草生态治理水平,增强林草资源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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