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益保障,推进全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近日,张掖市院出台《张掖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检察机关印发施行,试点工作为期一年,分三个步骤开展。
《方案》明确,开展全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的应有之意,是贯彻法律援助法,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内在要求,是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举措,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法治国家现代化、依法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法治使命感,扎实做好试点工作。
《方案》提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建立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试点工作台账,及时跟进汇总分析委托律师、指派律师、通知律师、值班律师等律师辩护的适用情况。要强化法律监督,依法适用指派辩护、通知辩护、值班律师,适当扩大辩护范围,保障律师辩护权利依法行使,维护犯罪嫌疑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法律援助的权益。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库,建立完善本级律师资源动态调整配合机制,对值班律师到场情况、法律援助律师开展工作情况等内容及时向本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反馈。要加强与同级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定期会商通报等机制,推进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方案》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纳入本单位本年度重点工作,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协调,分管负责同志亲自部署落实,牵头部门切实抓好具体实施的良好局面,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市院在抓好试点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下指导,定期跟踪调研,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各县(区)院要及时总结经验,强化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