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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部门协作 护航金融安全——张掖市出台《关于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试行)》

时间:2023-05-19 11:02:5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5月18日,张掖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张掖市公安局、张掖银保监分局召开打击金融犯罪“两法衔接”工作会议。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鲁玲主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荣,张掖银保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旭出席会议,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张掖银保监分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三家单位共同会签了《关于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通过强化跨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全市金融环境持续优化。

《办法》共19条,主要聚焦金融领域行政执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关键环节,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线索移送高效,案件程序完备,协作配合有力,充分提升法律监督效能,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和优化营商环境大突破、大提升提供制度保障。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协同打击金融犯罪的职能,以加强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提前介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为抓手,推动金融领域犯罪案件有序衔接、规范办理,持续配合推进积案攻坚,提高调取证据、资产处置的效率,统筹力量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管理秩序,打好金融风险防控“主动仗”,筑牢金融风险防控“防护网”。

 建立“常态化”联席机制,从严打击金融犯罪

结合本地金融犯罪特点、形势,定期开展检、公、法三家联席会议,以持续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不断构建“一体履职、打防结合、多方联动”的工作模式。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以金融创新为诱饵大肆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高利转贷、非法放贷以及“套路贷”“校园贷”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

制发“精准化”检察建议,积极推进诉源治理

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通过司法办案深入剖析金融监管行业领域风险点、薄弱点,强化诉源治理,妥善化解金融风险。针对近期办理金融犯罪案件中发现的银行业机构内部存在贷前调查不严谨、项目考察不到位、抵押管理不规范等明显管理漏洞,张掖市检察院从防范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行为再次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的角度出发,向相关金融监管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强化贷前审查和贷后监督、加强一线人员风险防控教育等针对性建议,并进行公开送达。

开展“定制化”法治服务,助力防控金融风险

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能动履职,通过检企合作机制,及时了解金融机构法治需求,为金融机构提供定制化、点单式法治服务。结合“千人进万企”活动,有针对性地回应本地金融机构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助推金融机构健全完善防范风险机制,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共同筑起预防金融职务犯罪的“坚实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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