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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

时间:2023-07-07 11:01:5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张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简称《决定》),这是全省首个地方性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标志着张掖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步入快车道。

《决定》共14条,主要内容体现在“五个明确”:

一是明确了有关机关应当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法律监督工作,共同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工作体系。

二是明确了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应当突出业务规范化和队伍专业化,联合其他司法机关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综合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监督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明确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应当融入“六大保护”,发挥未成年人法律监督职能,主动融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推动全社会各部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四是明确了检察机关参与未成年人专门教育的法律责任,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专门教育并进行法律监督,有效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是明确了人民政府和人大应当支持保障和监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政府应当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监督,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决定》施行后,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领会市人大的审议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决定》具体要求,切实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精准融合履职,积极推动《决定》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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