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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检察:出台《工作办法》 全面落实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助推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

时间:2024-11-29 16:25:1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好“四个一”案件评查机制,抓实抓好“三个管理”,有效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近日,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了《张掖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以提升办案质效为目标,从评查依据、评查方式、评查意见、意见反馈、整改纠正、结果运用、职责任务等18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效果四个基本工作原则,坚持从办案程序、定罪量刑、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着手,通过‘自查互查、重点评查、类案评查和专项评查’的方式,将案件质量评查纳入刑事办案全流程监控体系及上下贯通的层级监督机制,通过有力有效的管理促进全市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张掖市检察院刑检部门负责同志介绍。

据悉,《办法》牢固树立“高质效”导向,以理念引领、机制创新、责任落实为主线,突出构建办案与管理并重工作模式上实践探索,注重加强检察官、办案组织、业务部门的自我管理,强调边办案边管理、以管理促办案,要求加强内部协作配合,紧盯每一案、每一环,做实案前引导预警、案中流程监控、案后复查评估,有效助推形成管理合力。

“我们现阶段的目标是推进包括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在内的办案体系建设和刑检业务管理体系建设,并在此基础上同步推进案件办理现代化和业务管理现代化。具体抓手就是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通过对《办法》的实践应用,在办案中同步发现解决问题、及时弥补短板缺陷、助推工作机制完善、强化案件质效提升,真正抓实抓好‘三个管理’。”张掖市检察院刑检工作分管领导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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