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调研组观摩了我院一起拟制发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案件审议结束后,市院分管副检察长就近两年检委会工作运行情况向调研组作了系统详实的汇报。

调研组对我院检委会工作组织保障、议案范围、讨论决策、反馈执行等方面给予肯定,同时对进一步提升检委会科学决策水平和监督履职质效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狠抓议案质量。办案人是议案质量的关键责任人,汇报案件时,承办人要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精准呈现证据链,突出争议焦点,杜绝模糊表述;发表意见部分,要依据法律法规,结合案件实际,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避免模棱两可。同时,检委办要严把提请上会讨论案件条件,必须严格遵守《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范围,不得随意上会转嫁办案责任。二是优化决策流程。检委会委员必须要提前熟悉审议案件材料,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确保发言有理有据,为科学决策奠定基础。会议全程要遵守议案议事规则,按流程依次进行,通过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讨论有序高效开展。三是强化决策执行力。检委办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检委会决策执行台账,对每项决策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行定时清理+通报机制,每月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汇总分析,及时掌握进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对于执行不力、进度滞后的部门或个人,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形成工作闭环。
同时,调研组对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把牢检察研究的正确方向,强化政治引领与理念先导。坚持政治属性与法治属性相统一,紧扣司法政策与改革导向开展理论研究工作;二要打通研用结合的关键堵点,构建“研究--实践--转化”闭环。建立问题导向的研究机制,强化技术赋能与成果推广;三要激发全员研究内生动力,构建“大调研”格局与长效激励机制。健全“一把手”负责的全员参与机制,优化考核激励与能力培育。
针对“数字检察”工作调研组指出:一要深化业务指导应用场景,以“数字检察”业务竞赛为抓手,推动模型应用与专项治理深度融合;二要攻坚数据融通壁垒,构建“三位一体”数据赋能体系。努力实现内部数据要素化治理,外部数据协同化共享;三要筑牢安全发展基石,健全数据安全与组织保障。严守数据安全底线,强化组织与人才培养,构建长效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