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条理清晰,存在的问题是对争议焦点分析还不够深入,建议下次补充类案检索。”“汇报重点突出,但论证相对薄弱,在回应争议焦点上还需要下点功夫。”
在近日召开的张掖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汇报结束后,委员们当即对汇报质量作出点评、亮出“成绩单”。同时,承办检察官及列席人员同步对委员的会前阅卷、发言针对性进行反向打分。这是张掖市检察机关检委会委员与办案检察官履职双向评价机制运行以来已然常见的一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张掖市检察院聚焦检委会决策质效与检察官办案能力双提升,于2025年8月正式建立并试行检委会委员与办案检察官履职双向评价机制,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双向互动,打破传统单向评价模式,推动议事决策与办案履职同向发力、同频增效。
随着检察管理改革深入推进,传统检委会运行模式中评价反馈不健全、监督视角单一、履职质效缺乏精准评判等问题逐步显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议事决策科学性与检察官专业能力提升。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张掖市检察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完善履职评价作为强化内部监督、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构建“双向互动、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评价新机制,着力以机制创新破解实践难题。
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张掖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委员、办案检察官履职双向评价工作办法(试行)》,明确评价主体、内容、标准、程序及结果运用,形成权责清晰、流程规范、标准统一的制度框架。正向评价聚焦检察官履职质效,重点围绕事实把握、证据分析、法律适用、争议焦点归纳、逻辑表达及文书质量等维度,全面评判案件汇报质量与办案专业能力。逆向评价聚焦委员议事水平,重点考评会前准备是否充分、观点是否明确、法理分析是否深入、论证是否充分及对决策贡献度,真正实现“委员评检察官、检察官评委员”的双向监督、双向促进。
机制运行初期,逆向评价存在身份顾虑、参与面偏窄、评价意见不够真实等问题。对此,张掖市检察院及时开展专项评估,通过问卷调查、数据分析、基层座谈等方式找准症结,靶向优化完善。拓宽逆向评价参与范围,将评价主体从少数列席人员,扩展至本院同业务条线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每次会前随机抽选非承办人员参与评价,汇聚多元专业视角。筑牢匿名评价屏障,全市两级院统一实行不记名纸质评价,集中投放、专人统计、全程保密,严格隐匿评价人身份信息,从根本上消除思想顾虑,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客观。动态优化评价指标,结合司法实践对评分标准细化量化,增强可操作性与区分度,不断提升评价精准性。
为推动双向评价机制在全市检察机关统一规范运行,张掖市检察院以2026年“新春第一训”专题辅导为契机,对机制运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规范,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一体推进、刚性执行的工作要求。统一标准流程,对评价流程、指标设置、操作规范等实行全市统一,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强化素能培训,围绕评价标准把握、评价表填写、结果运用等开展专题辅导,提升委员与检察官客观公正评价、以评促改的能力水平。从严督导问效,将双向评价纳入检务督察重点内容,市院检委办不定期开展检查,定期通报落实情况,对评价形式化、走过场的单位要求书面说明并限期整改,以刚性约束保障制度落地见效。
机制运行以来,优势持续释放,检委会决策水平与检察官办案质效实现同步提升。委员履职更趋“深实专”,逆向评价压力转化为提升履职质量的内生动力,委员会前准备更充分、会中发言更聚焦、法理论证更深入,检委会“智库”作用更加凸显。检察官办案追求“精优特”,多维度评价倒逼检察官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更加注重程序规范、文书质量与汇报效果,办案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队伍生态焕发新气象,匿名平等的评价模式营造出互学互鉴、比学赶超、民主监督的良好氛围,激发全体检察人员钻研业务、提升素能的整体活力。案件质效实现系统提升,依托评价数据梳理共性问题、提炼优秀实践,及时转化为业务培训重点、类案办理指引与制度完善建议,形成“个案评价—问题整改—系统提升”的良性循环。
履职评价无止境,监督提升不停步。张掖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双向评价机制建设,不断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评价结果综合运用、深挖评价数据价值,推动评价结果与检察官业绩考评、员额动态管理、委员履职考核深度衔接,以制度创新完善内部监督、提升办案质效,以高质量检察履职维护司法公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