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掖市检察院与市气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气象社会管理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气象主管机构专业监管作用,建立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合力提升气象领域公益保护质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意见》明确,建立线索移送机制。针对气象领域侵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双向移送,对重大、敏感、跨区域问题线索,及时向各自上级部门汇报,相互通报处理结果;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双方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相关工作、案件办理等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双方提供法律咨询、调查取证、技术支持等,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系统性问题,协同开展调研,形成专题报告;建立联合督办机制。双方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采取联合督办形式,督促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建立法治宣传机制。双方开展气象法律、法规和公益诉讼检察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和新媒体普法等形式,增强全社会气象安全意识和公共利益保护法治观念;建立对口联系机制。双方立足实际,各自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日常信息对接、工作协调等联络工作。
《意见》提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在气象灾害防御领域,围绕高发气象灾害防御,防碍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拒不执行气象灾害预警指令等行为协同监督;在气象设施与探测环境保护领域,协同监督保护气象设施,守护气象观测数据安全性;在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领域,协同监督非法开发利用气象资源、非法发布虚假传播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等;在加油站、旅游景区、学校、医院、易燃易爆等密集场所,协同开展防雷安全、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推动问题彻底整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意见》强调,全市检察机关和气象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统筹,注重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经验做法,切实增强公众气象法治意识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