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护航甘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上不断展现新作为。
政治建检,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凝心聚力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动政治责任落实,定期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员干警政治业务学习、“三会一课”、警示教育等活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坚持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以党建品牌创建为载体,持续打造“党建+业务”特色品牌亮点,着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强化责任,加大刑事检察监督力度。积极转变司法理念,紧抓提前介入、公开听证、行刑衔接等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激励检察官敢用、会用、愿用、善用相对不起诉,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落实。与公安机关构建积极、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通过提前介入、案件会商、自行补充侦查等方式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和指导,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查清案件事实。联合成立侦查监督协作办公室,探索完善常态化办案联系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慎终如初,做到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加强法检两院沟通协调,健全完善民事审判、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和协作配合。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并积极配合法院审判机关做好释法说理工作,防范化解民事审判、执行案件风险,合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办理民事裁判监督案件8件,经审查,提请上级院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1件。积极参与破解法院执行难专项行动,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均被法院采纳,切实维护审判机关生效裁判文书既定效力,促进形成社会诚信体系。
精准施策,深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工作联系,从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等多方位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调阅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卷宗200余册,向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发出非诉执行检察建议7件。办理实质性行政争议化解案件11件,被省院全部采纳。联合多部门设立甘州区涉林行政、刑事、公益诉讼案件补植补种基地,补植林木15000余株,恢复修复林地、耕地1500余亩。与甘肃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会签检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稳妥开展检察监督工作。受理行政裁判、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件,经审查,作出终结审查决定1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采纳率均为100%。
聚焦民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相继开展生态环保、食药安全、国土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全年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9份,检察建议采纳率100%。不断完善公益诉讼磋商机制,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治理效果。
深入全区18个乡镇对非法占用耕地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兰新高铁张掖段废旧地膜侵入高铁高压线路,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43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农业面源污染、城区50余个直饮纯净水售卖机清洁更换不规范,“飞线充电”、英烈设施、文物保护不到位等问题,逐一调查取证并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
立足办案,织密未成年人双向“保护网”。以“一次”询问为原则,建成集人身检查、询问、取证、心理疏导为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一站式”办案中心,并联合市公安局甘州分局等7部门保障“一站式”办案中心的落实。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疏导、帮教90余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余元。对存在监护缺位等问题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3份。
站在新起点,开拓新局面。未来,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找准检察为民的着力点和切入点,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锚定目标,久久为功,持续打造“甘州检察”这张法治名片,答好“人民至上”的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