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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山丹县院:“四项机制”协同推进更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

时间:2022-07-12 09:53:4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山丹县检察院与生态环境环保部门通力协作,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任务,紧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医疗废弃物处置“四类问题”,建立四项工作机制,着力助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同频共振”,协同推进更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

协作配合机制

针对涉及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的县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行政执法等优势,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加强沟通协作、增进职能配合,着力在生态环境修复等领域全方位形成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合力,共同推进县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联络员和联席会议制度,指派专人负责日常联络、信息通报、线索移送等工作。检察机关依法收集案件证据,生态环保部门积极配合协助开展取证工作,形成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良性互动,并以会谈磋商方式同步研究解决措施和处理意见,有效解决生态受损问题。

案件移送机制

生态环保部门通过 “体检式”检查,将全员执法模式向纵深推进,对不落实整改、整改不彻底和反复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不依法履职或在法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工作的行政机关,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或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督促检查机制

对移送案件的整治落实情况,山丹县检察院与生态环保部门组成联合工作专班,通过不定期专项检查、监督职能部门履职等方式复核整改成效,切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极大促进了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的纵深开展,确保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整治取得实质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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