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南县检察院与肃南县法院会签《关于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办理原则、受理范围、调查方式、协作流程等方面对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作出明确规定,构建和细化内外联动机制,形成对涉未成年人民事侵权案件的维权合力。
一起小案萌发初心
今年5月,肃南县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未经近亲属同意、使用近亲属手机进行大额网络直播打赏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在办案中强化检法联动,积极推动案件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此案是全省首例未成年人直播打赏领域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案件,对检察机关充分行使支持起诉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被《检察日报》刊载报道。
案件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在探索办理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时,检法两院沟通机制仍存在不够顺畅的问题。经与法院会谈磋商,制定出台了《办法》,填补了未成年人支持起诉领域协作机制空白,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奠定了良好基础。据悉,该《办法》是全省检法机关形成的首个规范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协作机制。
将问题发现在一线
2021年9月,肃南县院办理的曹某等3人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典型案例。在案件办理中,该院高度重视电子数据作用,通过实质性审查海量电子数据,运用自行补充侦查追诉遗漏犯罪事实,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并就发现的电子数据取证不规范、信息共享不顺畅等问题与侦查机关积极协商沟通,联合出台《关于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构建信息共享、办案协作和沟通协调机制,细化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双方协作配合。机制建立以来,该院受邀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12件,审查批准逮捕10人,提起公诉20人,邀请侦查人员旁听庭审4次,双方合力追赃挽损56.31万元,侦查活动未发现违法情形,审查阶段无一退查延期,判决后无上诉案件,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合力显著提高,办案质效提升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