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肃南县人民检察院深化落实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坚持将“从政治上看”落到检察履职全过程,以“三个维护”探索工作新模式,积极展现基层小院的“大作为”。
坚持维护政治安全为中心。 依法履行刑事追诉和监督职责,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6件24人,审查起诉案件61件116人,其中涉枪涉爆危害公共安全类案件4件5人。坚持在法治化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持续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提起公诉37人。深入推进全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将惩治洗钱犯罪意识自觉融入日常办案,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先后发现2起洗钱犯罪线索,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起公诉2人,均判处有期徒刑实刑,实现全市洗钱犯罪起诉审判零突破。邀请市县两级人民银行干部旁听庭审,共同研判洗钱犯罪形势,与人民银行、公安、法院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研讨、预防宣传等方面开展常态化协作,形成打击洗钱犯罪工作合力,全力维护金融安全。
坚持维护群众利益为己任。 办案中积极启动刑事和解程序,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化解矛盾,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9.35万元。加强生活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与县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实施办法(试行)》,与县法院会签《关于在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助力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为当事人追回损失6.95万元,一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用心用情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件,首次信访案件领导包案率达100%。持续深化检察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对有较大争议、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参与公开听证17件次,听证会首次开进乡村、社区,将身边的听证会与家门口的普法课相结合,让司法公正可感可触。
坚持维护社会和谐为职责。 贯彻落实最高检“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全国巡讲活动,以学校为导向开展“订单式”普法服务活动10场次。深入皇城、明花等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摸排潜在矛盾纠纷线索,结合办案深入分析社会治理薄弱点和风险点,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件。紧贴牧区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联合县委宣传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奖问答活动,参加活动共计5000余人次。检察干警走进牧区开展“千里草原检察行”法治宣传活动28场次,开展“庭审观摩”“以案释法”活动7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余种1万余册,为群众答疑60余次,畅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厚植群众法治观念,切实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