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张检要闻 >> 基层动态 >> 正文
基层动态

张掖高台:四项措施强化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案件审查

时间:2024-05-24 11:24: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切实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高台县检察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采取四项措施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积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着力提升刑事检察办案质效。

一是加强常态化业务学习,转变刑事办案理念。构建以检察委员会、刑事检察部门为主的业务学习机制,每月组织检察委员会委员、员额检察官、刑事检察辅助人员,集中学习以刑事法律、刑事检察业务教材为重点的刑事检察业务知识,及时了解最新刑事法律及政策。组织刑事检察干警以案件讨论进行刑事检察业务交流,强化每位干警的刑事办案“亲历性”,充分听取意见,转变刑事办案理念和工作思路,提升新时代刑事检察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证据审查,强化审前过滤把关。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强化证据裁判规则运用,突出不同证据种类的审查重点,加强对证据的生成、收集、固定、保存、提出和运用的整个过程审查,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补强证据,夯实庭前阶段指控证据基础。制定周密公诉预案,摘录证据时保障证据材料信息的完整性、全面性,做到详略得当、总结恰当,预估庭审争议焦点,充分做好出庭公诉准备。着眼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所要求的应诉能力,利用情境化训练,持续开展跟庭评议,对检察干警证据出示和说明能力予以重点提升。定期组织庭审观摩和跟庭评议,了解不同类型刑事案件庭审过程,掌握庭审争议焦点和法庭辩论重点,提升庭审应变能力。

三是强化捕诉一体,增强证据链条完整性。突出逮捕阶段的证据审查,不仅审查是否符合逮捕条件,同时从审查起诉的角度,对需要继续侦查的案件,提出需要继续侦查或者补充收集证据的意见,引导侦查机关以庭审指控所需的证据标准开展后续侦查工作。强化捕诉工作衔接,持续跟进捕后案件侦查工作,及时了解案件证据收集固定情况,推动建立起完整的刑事证据链条,提高刑事检察办案质效。

四是强化提前介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实质化。主动对接公安机关,细化协作配合措施,每周安排检察官了解刑事立案和侦查进展情况,座谈交流重点案件,分析证据收集、固定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引导公安机关后续侦查工作,做实做细案件事实、证据、质量审查关口前移,保证把证据风险过滤在移送起诉前,实现事后监督向预防式监督转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