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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检察:出台典型案例培育评选工作办法 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时间:2025-03-25 15:36: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实施《典型案例培育、评选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对检察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规范典型案例培育和评选,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办法》从典型案例界定、发现、培育、编写、审核、评选、运用等7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措施和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典型案例应具备的典型性、指导性、新颖性、示范性的特征和标准,以夯实案前深入挖掘、案中集中打造、案后总结提炼的全流程培育模式,着力实现全业务领域培树典型的工作目的。

《办法》构建一体化培育机制,在上级院相关规定的主体精神框架内,突出4个方面特点:

一是结合本地化特点,贴近基层办案实际。在着眼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人民群众需求基础上,根据本地案件特点和突出问题,针对性挖掘培育。强化市院对下业务指导,提升从常见多发案件类型中发掘案源的能力,同步助推解决市域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是机制更具灵活性,重在操作务实有效。基层院典型案例培育计划表每月5日前向市院条线报备,突出两级联动;明确案例培育内部业务条线互通共享工作机制,打破部门壁垒;业务条线选育初评、检委会审议确定、案管部门统一印发,简化评选流程。

三是注重专业化协作,实施项目统筹推进。聚焦检察官案例培育主体地位,立足条线选育、把关、报送,建立动态筛选机制;聚焦“解剖麻雀”式工作法,充分挖掘普通案件潜力,促条线“团队集成化”养成机制;聚焦案源培育总台账,进行动态调控管理,确保预培案例程序规范、文书严谨,做实全流程监控机制。

四是强调工作长效化,助推成果转化运用。通过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选树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发布和集中性宣传,既为党委政府深化社会治理提供参考,也为法治张掖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对评选出的典型案例及时汇编楫册,提供两级院业务干警学习借鉴,促进办案经验交流和整体业务素能提升。

为保障工作有效推进,《办法》还完善了考核与激励机制。将案例培育情况纳入检察官绩效年度考核,并把典型案例培育、撰写、报送等工作的贡献情况作为检察人员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依据。下一步,张掖市检察院将严格按照《办法》既定的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典型案例培育和评选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努力推出一批指导意义好、实践价值高的典型案例,为张掖检察工作更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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