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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一院一品】张掖山丹:古韵山丹·传遗保护

时间:2025-05-25 09:31:18 来源:  作者:石文纲 点击数:

今年以来,山丹县检察院积极发挥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开展“守护陇原文化遗产”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持续做好“古韵山丹·传遗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构建“检察+文旅”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传承保护新模式,紧盯协同履职、制度建设、文旅融合等关键环节,做好“四个新”,以高质效案件办理助力非遗保护传承,为非遗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取得良好效果。

打造多元格局 注入非遗传承新活力

携手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在山丹县老军乡人民政府揭牌成立了“传遗检察室”,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守护山丹县文物和非遗为宗旨,专司文化遗产保护。加强与各行政职能部门、非遗传承人合作,构建“检察搭台、多方参与、多赢共治”非遗保护新模式,协同相关部门通过走访非遗传承人、传习所、培训基地、研发中心等,对全县非遗保护情况进行摸排调研,发现全县先后公布了916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中,省级非遗项目7项,市级非遗项目25项,县级非遗项目133项。非遗传习所挂牌运营27,建成省级非遗扶贫工坊4,县级非遗研发中心1处。现有非遗传承人241人,其中,省级传承人5人,市级传承人51人(已故2人),县级传承人185人。建成烙画传习所3所,烙画培训基地5个。组织非遗产品和优秀文创作品参加大型交易会和参加国际文化交流,石木堂红枣木多功能养生系列产品和丹美工艺麦秆画先后荣获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铜奖、入围奖,山丹麦秆画、树皮画和针织品入选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展,受到国内外游客、参展客商及各大媒体的青睐。但非遗在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传承、创新性发展中也存在突出问题,各部门职责模糊、经费短缺、协作松散,非遗保护未形成合力。部分乡镇干部和群众对非遗价值认识不足,没有保护意识,保护流于形式,亟需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更需通过法治保障、资金投入、活态传承、科技赋能等多元手段综合保护,构筑“活态传承+科技赋能+产业激活”三维路径和“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社会参与”三维保护网,实现非遗在“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传承”,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注入法治之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非遗保护体系。

强化品牌带动 营造共同参与新氛围

确定“古韵山丹·传遗保护”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文物保护员的优势,搭建起检察机关与社会力量的“连心桥”,为非遗公益诉讼检察的发展按下“快进键”,跑出“加速度”。加大与非遗传承人的沟通联系,以“座谈+走访+调查问卷+实地查看”的形式,发现非遗存在传承链条断裂,后继乏人、保护资金短缺,断层严重、创新意识不强,市场萎缩、合力协作不足,制约发展、产权保护困境,维权艰难等5个方面14个问题,采取“调研报告+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向县委政府呈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濒临困境 亟需全社会多元治理》的调研报告,并得到县委、政府、政法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同时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汇总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和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及各乡镇负责人召开公开听证会,磋商后制发检察建议10件,建议各部门与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协同做好非遗的管理和保护以及挖掘、培树和传承,建立有当地特色的非遗展示场所和传承场所,有效地引导非遗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建立非遗保护台账,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打造非遗特色品牌,标准化记录依赖口传心授的非遗技艺,全流程3D扫描建模濒危项目,形成独特地域非遗保护机制,助力更多优秀非遗项目发展,并注重非遗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非遗的认可度和影响力。通过保护性传承、创新性开发、综合性利用等手段,让非遗火起来、传下去。

健全工作机制 注重协作配合新功能

主动与主管部门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推动与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在非遗保护领域加强协同共治战略合作协议》,就线索双向移送,证据收集协作配合、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相互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推动在非遗领域治理等方面达成共识。采取“传承人+学校+社区+单位”、设立非遗创新实验室、“非遗学徒制”等形式,通过补贴、订单式培训等方式,培养传承人和开展技术攻关以及恢复传统节庆场景,让更多的群众参与非遗活动。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赞助、社会捐赠相结合的方式设立非遗保护基金,建立非遗保护专家库,加大经费保障,把非遗保护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争取上级非遗项目保护传承资金。督促制定了《进一步加强非遗传承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表》,明确任务内容和部门职责。统筹建设非遗中心,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入驻并建立非遗研学传承体验中心、展销馆、研学馆、传习所等场所,建成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研学、展示、销售、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对入驻企业在房租、水电暖等方面给予减免政策,手工艺品销售免征增值税。同时研究制定非遗场馆管理制度,建立非遗场馆备案和评估定级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传承体验设施,对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非遗场馆进行备案、评估和定级。结合乡村振兴,在非遗聚集区建立"传承人家园”,整合居住、教学、生产功能打造“前店后坊”模式,恢复“活态传承”环境,发展非遗主题民宿、手工艺合作社,增加就业机会,推动非遗与现代农业、生态保护协同发展,促进城乡建设和非遗保护传承利用协调发展,吸引更多群众到山丹打卡旅游。

助力文旅融合 构建保护传承新模式

积极推动非遗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督促职能部门为山丹特色非遗项目(如山丹县烙画)申请“古韵山丹”地理标志和集体商标,统一包装认证,防止恶意抢注。督促职能部门挖掘乡村旅游消费潜力,结合山丹马场、焉支山等旅游景区和高庙、土豆驿站等乡村旅游示范点,设计“山丹非遗体验游”线路,建设非遗特色景区,如“烙画工坊体验+山丹马场民俗表演+草原非遗市集+非遗摄影打卡+返程赠送定制烙画书签等,推出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教育品牌、精美文创产品、民俗活动IP,吸引大量游客参与体验,使非遗成为文旅融合的亮点。督促职能部门鼓励合理利用非遗资源进行文艺创作和文创设计,拓展“线上+线下”销售,开设抖音“山丹非遗工坊”直播间,培训传承人直播带货(如山丹花馍、山丹炒拨拉等),拓宽产品推广和销售渠道。在旅游景点设立非遗体验店、对原有非遗传承项目进行挖掘、提升,开发创新产品,总结提炼非遗项目转化为现代实用性产品的经验,与西北高等高校合作,将现代元素融入传统技艺,将若干项山丹非遗项目融合开发发展,研发新产品,申请新专利,如将传统美术木雕与山丹烙画、麦秆画、剪纸糅合研发,提升非遗项目自身价值和社会效益。与河西学院等共建“河西非遗研究中心”,出版《山丹非遗技艺图谱》。与河西走廊其他县市(如敦煌、武威)联合成立“河西走廊非遗保护联盟”,申报区域性非遗项目,共享技术资源与客源市场。参与“一带一路”文化交流,推动山丹民歌、山丹宝卷、戏曲国际展演,组织山丹烙画赴日本、中亚参展,探索海外订单,拓展国际市场,为打造“古韵山丹”文旅品牌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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