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康乐草原,春草初生。在这片承载着生态屏障与民族文化的土地上,肃南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正用一份份精准的检察建议、一起起高质效的案件办理,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注入坚实的法治动能。今年以来,该院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核心要求,履职足迹遍及草原牧区、春耕田野与文物遗址,在“检察蓝”的深情守护下,“生态绿”更加盎然,“团结红”愈加鲜艳。
从“案卷”到“草场”,法律监督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在刑事检察领域,肃南县检察院建立“131”案件质效管控机制,常态化开展“半月夜评”案例复盘,推动办案质量持续提升。一季度,该院在履行监督职责中,成功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监督立案的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我们的监督,既要‘纠错’,更要‘治理’,力求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伟强介绍。
这种理念在行政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体现得尤为明显。针对人大代表反映的餐厨垃圾问题,该院迅速立案2件并展开调查;同时,紧扣全市“一屏三地”生态定位,对一起涉嫌超采地下水的案件线索依法启动调查程序;对景区气象服务、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摸排,做实“检护文旅”工作。至目前,该院已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多个领域社会治理漏洞得到修补。
如果说依法办案是本职,那么创新机制解决特定领域治理难题,则彰显了检察担当。肃南县牧区广袤,社区矫正对象因季节性“异地借牧”而产生的“监管难”问题长期存在。为此,该院联合县司法局,在全省范围内创新出台《社区矫正对象异地借牧管理办法(试行)》,以制度化方案平衡“监管刚性”与“生计需求”,实现了草原生态保护、畜牧业发展与刑罚执行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一“肃南经验”已向县人大备案,并被中央、省级官方媒体宣传推广,获得群众好评。
机制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以该办法为依托,肃南县检察院起草的《关于建立健全府检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已由县政府正式印发实施,与县司法局会签的《行政执法监督协作办法》则为机制落地提供了具体路径。目前,该院正筹备召开府检联动推进会,旨在以办理更多涉及草原资源保护、民俗文化传承、民族团结典型案件,让联动机制从“纸上”落到“地上”。
将专业的检察工作转化为群众可知可感的社会成效,需要品牌搭建的桥梁。肃南县检察院深耕“一院一品”,打造了一系列具有地域特色的工作品牌,“红缨护未”便是其中之一。围绕“彩虹张掖·琢玉未蓝”品牌矩阵,该院持续擦亮“红缨帽”未检品牌,新学期“开学第一讲”法治教育已实现全覆盖,“红缨帽”检护未来法律志愿服务队,更是在县级志愿服务展演中荣获二等奖。“我们联合团县委、教育局建立了‘青苗守护’协作机制,就是要凝聚全社会力量,为孩子们撑起更密的保护网。”该院从事未检工作的检察官助理凯婧表示。
服务大局,品牌同样熠熠生辉。围绕春耕备耕,该院先行部署“祁连护耕”专项行动,联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规范农资兽药市场秩序,相关工作被《检察日报》《人民公安报》报道。在文旅保护方面,“紫蕴文旅·益护牧歌”品牌持续做亮,检察官们联合相关单位巡查祁连山生态,对国家级文保单位草沟井城遗址的保护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以法治方式守护历史文脉。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肃南县检察院也清醒认识到法律监督精准性、检察管理精细化、品牌影响力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展望前路,他们的思路同样清晰。“我们将深化落实‘1258’工作思路,深耕‘1+4+N’检察管理体系,全面加强‘三个管理’。”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刚谈到,“具体而言,就是在刑事检察上狠抓典型案例培育;在民事检察上加大抗诉与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在行政检察上探索打造服务共同富裕先行区的‘府检联动’样板;在公益诉讼检察上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