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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重点 树亮点 促品牌——《张掖市检察机关探索开展“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施方案》即日将印发实施

时间:2020-03-24 16:12:5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抓重点 树亮点 促品牌

——《张掖市检察机关探索开展“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施方案》即日将印发实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拓展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结合《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张掖市院研究拟定了《张掖市检察机关探索开展“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将全年分为四个工作阶段逐步推进,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办好“4+1”领域案件的基础上,重点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城市建设与管理、公共卫生安全、野生动物保护、安全生产、互联网公益保护等7大领域27个方面开展监督。


检察公益诉讼作为全市检察工作的亮点业务,自2015年试点以来,办案量逐年呈几何数增长态势,并取得良好办案效果,得到市委、市人大的高度评价,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实施方案》的制定,是在全力保障历年成绩的基础上,精准研判新时期、新形势、新要求,聚焦民生热点,着力打造张掖公益检察新亮点。


3月23日,张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第六次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了《实施方案》,并就贯彻落实从四个方面提出要求:
一要合法办案。全市检察机关探索开展“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必须首要坚持合法性原则,根据《宪法》、《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强化公益保护,规范行使职权,合法开展司法实践。
二要突出特色。各县区院要以《实施方案》为基础,紧密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结构,研判当地重点,培育自身亮点,大力铸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检察公益品牌。
三要上下一体。着力推行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积极、稳妥开展新领域探索,加强信息共享、线索摸排与管理,探索案件异地交办、领办、提办等办案机制,着力提高“等”外领域案件办理的能力。
四要精准对接。要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实现保护公益的预期目的,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加强与审判机关的协调沟通,保证立案督促的精准性、诉前程序的针对性、终局裁判的预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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