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杜刚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明确指出“要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明确要求“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贯彻落实好这些要求,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感悟思想伟力,筑牢政治忠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汲取前进力量,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上来;持续加强法律监督职能,以“党建+”模式,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
服务中心大局,护航经济发展。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参与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围绕履职办案推动精准治理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深入开展“千里草原检察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依法能动履职,推进法治建设。坚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精准监督、智慧借助等新理念,增强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强化刑事主导责任,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等司法改革制度;做好“两法衔接”,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加强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努力提升司法为民新实效。
深化自我革命,打造检察铁军。坚持发扬斗争精神,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自觉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提升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的过硬本领;把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作为检察人员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刚性约束;强化对办案活动的监督,开展专项检务督察;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