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掖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 王苏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对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高度重视、殷切希望,作为检察干警,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坚决筑牢忠诚品格。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权力机关,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诚履职,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把“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通过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规矩,着力加强司法办案规范化建设,严格内部纪律约束,围绕司法办案及人财物管理等方面,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发挥制度刚性作用。
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要在检察实践中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深刻理解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切实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更高水平的需求,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扎实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聚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持续深化检察环节公开听证,提升检察公信力、群众满意度。
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检察机关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构建法治监督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到大局中谋划和推动,聚焦市委“十四五”规划,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针对性惩治预防犯罪、开展法律监督、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