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检察院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精准参考
3月12日,张掖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要求防控部署,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宗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严从细,一丝不苟,细化依法防控疫情工作要求,收集印发高检院、省院《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制度选编》、《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张掖市人民检察院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为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疫情防控案件,从司法解释、法律法规和案例指导方面,提供了精准参考依据,以实际行动维护疫情防控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使命,要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张军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中要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特别要按照中央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维护防疫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要积极、主动、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依法从严从快坚决惩治恶性犯罪,回应社会关切,震慑潜在违法犯罪行为。
为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张掖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疫情防控法律法规选编工作,精心筛选,印发《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制度选编》,内容不仅包括中央政法委、高检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主要司法解释、相关行政法规,甘肃省地方性法规,还收集省院、市院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指导性文件,为依法规范办理涉疫情防控案件,提供了标准。
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强化依法防控法治效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高社会公众防范意识和能力,引导社会公众积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张掖市检察院结合张掖本地实际,严格筛选了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哄抬物价、虚假宣传、废旧口罩处置不规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六个典型案例,印发《张掖市人民检察院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并收集高检院四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及解读,编印成册。该批典型的发布有利于引导办案检察官更加深入的理解相关司法解释,指导下级检察机关正确处理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的关系,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