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张检要闻 >> 市院动态 >> 正文
市院动态

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战“疫”情

时间:2020-02-27 11:27:0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从明规矩、强监督、促工作三方面,为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纪律保证。

一、明规矩。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病疫情防控工作中,在张检察人员要带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县区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离张或返张检察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街道社区报告,按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相应隔离措施,及时监测身体状况,严禁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员聚集场所,从自身做起,共同构筑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要严守组织纪律,该请示的请示,该报告的报告,绝不能自行其事。严格网络信息发布审批,做好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要素”,把牢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要严格执行市委和县区有关疫情报告的相关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掌握和上报疫情,决不允许缓报、漏报、瞒报、谎报。尤其是要做好部门(科室)、单位、长沙门社区省轻机厂家属院疫情联防联控期间值班值守、疫情摸排、人员体温检测、进出登记、场所消毒等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折不扣的得到贯彻落实。

二、强监督。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检务督察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检务督察。市院党组成员、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长鲁爱武同志带领市院检务督察处干警先后5次到各部门、长沙门社区省轻机厂家属院就疫情联防联控期间值班值守、疫情摸排、人员体温检测、进出登记、场所消毒等工作进行督察,对疫情防控工作中一线办案人员缺少口罩、手套等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折不扣的得到贯彻落实。对两级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等部署安排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高检院51组87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要求,建立“案件比”质量指标评价体系、检察业务核心数据、省院“六项重点工作”、全市检察机关“五项亮点工作”等检察业务工作进行督察,确保推进“四大检查’”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决做到检察工作不中断。

三、促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检察机关未出现瞒报、漏报、谎报各类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情况。紧扣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市院出台了《关于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依法办理刑事案件有关意见》,制定了9条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办理刑事案件的意见,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甘州区检察院办理涉疫情防控案件1件1人,已诉至甘州区法院依法被判有期徒刑11个月;两级院控申部门采取电话、来信接访和视影远程接访等方式,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案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工作方式,引导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使用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微信微博、电话、网络等方式查询案件诉讼进程、提出阅卷或听取意见申请;刑事、民事、刑执、行政、公益诉讼等部门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开展前期调查64次,现场监督行政机关加强疫情防控监管62件(次),发现公益诉讼线索31件,发出行政检察建议8件,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2件,发现涉疫情防控刑事检察线索3件并提前介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