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在全省获奖并交流经验
2018年12月26日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座谈会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会上,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发表重要讲话,省院党组成员、兰州市院检察长张学军简要总结全省检察机关2018年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对2019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表彰了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应用理论研究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在全省表彰的3个市级院和5个县级院当中,张掖市院、临泽县院荣获2018年度全省检察应用理论研究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临泽县院代表基层院在大会上交流了经验,张掖市院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经验书面进行了交流。

会议表彰了2018年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获奖论文,其中: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柳小惠和案管部副部长杜刚撰写的《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建设中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研究——以张掖市生态建设为视角》荣获一等奖,市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撰写的《张掖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现状调查报告》荣获二等奖,市院案管部部长李迎春撰写的《司法责任制下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的完善思考——以张掖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实践为视角》和山丹县院检察长洪勇、检察官芦福林、赵磊撰写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新型侦检审工作机制的构建》荣获三等奖。

全市检察机关获奖比例远超其他分州市院,这些获奖论文都是省院经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只对重复率低于30%的文章进行评奖的结果,充分说明在市院党组的带领下,在全市检察干警的辛苦努力下,全市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究水平获得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