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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促共赢 协作配合提质效——张掖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立与推行纪实

时间:2023-03-15 15:32:1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1年10月,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制定《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在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从理念到实践,自上而下一体化全面推进。一年多来,张掖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锚定共建、共融、共赢“三个重点”,力促《意见》贯彻落实,全力打造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新时代检警关系,努力推动全市刑事诉讼质效提升。

根基共建 筑牢协作运行纽带

为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落地生根,市检察院多次与市公安局磋商、调研,并主动向市委政法委汇报争取支持。在市委政法委领导协调下,双方会签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从工作保障、信息共享、台账管理、沟通协调等方面签订15条意见,明确将该项工作纳入规范化运行轨道。2022年3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牵头,在全市公安机关7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行检察、公安部门负责人双主任制,共派驻25名员额检察官以定期轮驻方式开展工作。

为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向实体化、实质化、实效化迈进,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双方对协作配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待改善、提高的事项及时交换意见,针对办案业务中发现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细致研讨,对进一步加强监督协作、完善工作机制等问题达成了多项共识,经过双方充分沟通,形成了有效推进合力。

体系共融 畅通高质量办案关节

全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同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依法做优刑事指控“大控方”。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共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51件,与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会商215件。通过重大疑难案件介入与会商,双方将疑难问题解决在侦查环节,不断明确和细化提前介入案件评判标准和类案证据规格,共同确保侦查方向正确、收集证据及时全面、办案人员素能提升。

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审查关口前移,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办理速裁类案件99件,做到简案快侦、快诉、快判,努力实现刑事检察干警20%的力量办理80%的简单案件,80%的力量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检察机关对符合法定从宽处理案件建议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在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前充分听取办案人员意见,不断增强侦查人员对检察监督的认同感和获得感,减少不必要的羁押,让适用非羁押办案成为新常态。

理念共赢 打造新基点监督平台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侦监协作机制在创新数据赋能、深化类案和专项监督方面的平台作用,与公安机关共同增强监督质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常态化监督理念,以类案监督为重点,以个案监督为补充,对案件实施分类监督。发挥各业务部门和聘任制检察官助理的专业优势,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衔接配合,打通行刑衔接中的堵点。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搭载“断卡行动”、“养老诈骗”、“打击金融犯罪”、“刑事挂案清理”等具体专项行动内容,以“求极致”的精神,精准打击犯罪,提高办案质效。

发挥侦监协作机制在契合检警理念、落实刑事司法政策方面的引领作用,共同打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相促进”的开放式同堂培训,共开展同堂培训10余次。通过同堂培训进一步统一检警双方的司法理念,增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研判案件中的协同性和配合度。

质胜于华,行胜于言。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张掖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巩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实好侦监协作平台,在细化机制、落实制度上下功夫,持续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成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法治张掖作出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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