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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双向评价”机制——让检委会“议得准” 让承办人“讲得透”

时间:2025-08-05 17:39:42 来源:  作者:梁洁 点击数:

“今天的汇报条理清晰,但对争议焦点分析还不够深入,建议下次补充类案检索。”张掖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届检察委员会第44次会议议题审议结束后,委员们现场对办案检察官汇报质量亮出“成绩单”,与此同时,办案检察官、部分列席人员也对每位委员会前了解案件情况、发言专业性进行反向打分。这一幕,是张掖市检察院试行《张掖市检察机关检委会委员、办案检察官履职双向评价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生动缩影。

靶向问题 双向发力

针对以往检委会部分议案过程中存在的“汇报重点不突出、委员发言不聚焦”等问题,张掖市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建立“委员评承办、承办评委员”的双向量化评价机制。评价指标细化到“汇报材料是否精炼说清关键事实”“委员发言是否提供优质建议”等20余项具体内容,确保将每一次检委会打造成提升司法质效的“现场教学课”。

闭环管理 结果真用

评价结果当场回收、当天汇总,3日内向办案检察官书面反馈,并在下一次检委会上“晒成绩”。对委员的评分,每半年形成专题报告,经检委会审议后移送政治部,作为委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委员、办案检察官连续两次被评为“不称职”的,由检察长约谈,实现“评一次、改一次、进步一次”。

上下联动 全域提升

为推动全市两级院检委会工作同步提档升级,《办法》明确要求县区院每年至少2次邀请市院检委会委员列席指导,通过“嵌入式”会诊,面对面指出议题设置、讨论流程、委员发言等方面的短板。市院委员完成列席工作后向市院检委办提交列席工作书面报告,同步对列席委员履职规范性起到促进作用。

先行先试 成效明显

《办法》全面实施前,张掖市院先期将甘州区院作为试点院,就办案检察官汇报评价工作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试运行,该院检委会议案平均时长缩短30%,办案检察官汇报完整率由78%提升至94%。下一步,张掖市检察院将在《办法》试行过程中,进一步优化调整评价细则,切实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从会场延伸到办案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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