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警协作,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提升全市公安、检察机关办理合同诈骗犯罪案件的能力水平,9月29日,全市检警同堂(第三期)培训顺利举行。本次培训特邀张掖市检察院资深检察官进行专题授课。全市两级院经济犯罪检察条线负责人、员额检察官、业务骨干,市公安局经侦、法制等部门同志及办案民警共计6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聚焦合同诈骗犯罪案件实务问题这一主题,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犯罪形势与办案实践,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与交流。授课检察官开篇明义,强调了依法精准惩治合同诈骗犯罪,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并指出当前此类案件呈现高发多发、手段翻新、刑民交叉突出等特点,是司法实践中的重点与难点。
授课内容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立足全局,明确了办理合同诈骗案件必须坚持的办案原则,坚持把讲政治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秉持客观公正的司法立场,坚持实质重于形式、保持主客观、法秩序的统一性,兼顾查证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以及依托数据科技赋能司法办案全过程。这些原则为办案工作指明了方向,确保案件处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洞察态势,系统梳理了当前合同诈骗犯罪的新特点与新挑战。通过详实的数据分析,指出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且案件质量核心指标如不捕率、不诉率、退查率、复议复核率等相对较高,反映出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把握、法律适用上存在较大难度。同时,“穿透式”审查难度大、刑民交叉法律适用争议多等问题,对侦诉工作构成了严峻考验。聚焦问题,深刻剖析了办案中常见的审查疏漏。围绕涉案合同实质、欺诈行为、非法占有目的认定、犯罪数额计算等关键环节,列举了多个实践中易被忽视的问题点,如合同是否“名实不符”、未全面查证资金流向及行为人资产负债情况、对嫌疑人辩解核实不充分等,引导参训人员对照反思,引以为戒。精准施策,提出了高质效办理合同诈骗案件的系统性要点指引。从宏观上要求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强化“三个善于”履职能力;在方法论上,倡导“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查证模式,坚持资金流与通信流证据“两必查”,确立“四阶层”递进查证思路,并运用“五何”要素夯实证据链;在关键环节上,详细阐述了非法占有目的的综合判断方法、刑民交叉问题的审慎处理边界以及追赃挽损工作的协同推进路径。
参训干警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加强了对合同诈骗犯罪复杂性的认识,提升了证据审查、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能力,将进一步消化吸收培训内容,转化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实际行动,共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