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丹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三新一高”主题,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紧扣县委中心大局,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坚持能动履职,全力服务中心大局。紧紧围绕打造“五大基地”和争创“五县”目标任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依法严惩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网络安靖的刑事犯罪260多起,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丹建设。加大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力度,严惩侵害非公经济权益犯罪16件,纠正损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利益的违法行为3件,帮助企业追赃挽损87.9万元,着力创造安全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环境,让企业家安心创业、放心发展。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督促行政机关清理生活生产垃圾8.97万吨,拆除水源地违建0.6亩,拆除耕地违章建筑48.24亩,切实守护好山丹蓝天、碧水、净土。
二、践行为民司法,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守“为民司法”,聚焦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积极开展整治农民工欠薪专项行动,严惩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依法支持农民工起诉,帮助追回欠薪40余万元,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贫困群众司法救助力度,对因案致困群众先后救助20余万元,做到应救尽救、可救尽救,让司法救助成为名副其实的“民心产品”。就残疾人权益保护召集相关部门组织听证会,推动残疾人乘车优惠政策落实生效。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件,督促及时整治安全隐患,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有力保障。针对城市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社区“飞线充电”、窨井盖等方面的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整改落实,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聚焦监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纠正漏捕漏诉有罪判决率为100%,监督撤案采纳率达100%。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4.89%,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和采纳率分别为95%和100%。常态化开展监所和社区矫正监督,确保刑罚正确有效实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稳定推进,办理民事行政案件45件,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上下功夫,主动参与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6件,促使实现“案结事了政和”。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紧盯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和新领域损害公共利益突出问题,立案8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跟踪督促落实,绝大多数的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妥善解决。
四、深化诉源治理,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民事诉讼监督机制,不断拓宽线索来源,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违法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6件,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同步跟进矛盾化解、服判息诉等工作,有效减少社会戾气,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处理群众信访28件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5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多册,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主动延伸检察职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向行政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件,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开展。
五、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树牢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理念,主动邀请100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和案件评查等工作,“零距离”监督和感受检察工作。落实律师值班工作制度,接待律师93人次,采纳律师意见建议98条,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化检务公开,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513件、重要案件信息70件、法律文书260份,以“看得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