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丹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质量建设年”的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质量建设年”主题,强化工作理念引领,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积极能动履职,扎实为民办实事,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做强民事检察, 践行为民宗旨
打破以往“坐堂等案”的办案模式,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7件,促进了司法机关规范办案。充分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主动帮助弱势群体维护权益,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9件,涉案金额70余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做实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
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以调查核实作为每案审查必经程序,持续完善案件精细化审查制度,综合运用查档阅卷、走访调查、公开听证等手段,确保认定事实清楚、释法说理明晰、监督意见精准。积极开展“种子产业保护法律监督”“农民工讨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治安案件监督,维护公民权益”等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行政违法监督案件39件,延伸监督触角,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9份,以“我管”促“都管”,助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作用,坚持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16件,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做实公益诉讼,服务社会大局
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将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融合,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加大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的办理力度,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关乎人心向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以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实际成效践行为民办实事宗旨。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4件,其中: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1件,督促行政机关对2017年至2019年度拖欠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按照非诉执行程序进行征收,依法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8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及国有土地综合整治,立案办理案件45件,督促清理各类垃圾260余吨,恢复河道20公里,有力保护了人居环境; 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案件,共办理文物保护、消防安全、寄递安全、窨井盖治理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0份,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法院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
下一步,山丹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将继续全面履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坚持能动检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实际行动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