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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山丹:融合履职 护航小小少年——打造“丹·苗”品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时间:2023-07-10 10:18: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部门,是唯一一个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机关,保护未成年人,检察机关一直在行动。

今年以来,山丹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围绕“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目标,重拳出击,推出“丹·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构建“丹·苗1+1+1>3”保护体系,通过整合四大检察力量,促进司法行政无缝衔接,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切实增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效果。

成立“丹·苗”办案团队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质效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 2023年1月,山丹县检察院成立专门的“丹·苗”办案团队。

“丹·苗”是山丹检察守护山丹未成年,并发动全社会的力量保护山丹未成年人,是常态化开展丹检护苗、丹城筑苗等系列活动的宣言。

主图Logo是以山丹花简化造型,整体像“山”字,中间苗是一个小版“山”字。左边手用党建红,右边手用检察蓝,苗从左往右分别是黄色绿色深紫色。红色是吉祥、正统的颜色,代表火是热情、奋进的意思,特指党的领导和关怀。蓝色是纯净、理智的颜色,代表天空是博大、纯净的,特指检察护佑未成年引导健康成长。黄色是辉煌、丰收的意思,代表大地是脚踏实地、温暖的意思,特指社会的呵护和帮教。绿色是新生、有活力的颜色,代表新苗是希望和期待的意思,特指未成年人是民族的未来和生命力。紫色是权威、幸运的颜色,代表尊贵,是品味和品质的意思,特指锻造优秀品格,迎接品质人生。

办案团队工作任务包括涉未刑事案件办理、涉未刑事执行检察保护、涉未民事行政检察保护、涉未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和涉未社会支持体系构建,有效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力量,实现未成年人全面司法综合保护。

该团队由检察长亲自担任负责人,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人员担任成员,共同开展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

构建综合保护新机制 

为全力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提供司法保护,着力打构建“两个基地、一个中心、一个站点”的工作新机制。在已成立的焉支星火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上,积极在特殊儿童照料中心打造·观护教育基地,充分利用未成年人的同理心给予涉罪人员的教育工作。为避免因办案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改造完成了·一站式办案中心,中心设置专门身体检查室、情绪疏导室、心理咨询室、家庭教育指导室等专门工作室,并联合政法委等9个部门签订《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办法》,重点保护受侵害的未成人被害人。针对我县留守儿童数量居多,家庭教育、亲情陪伴缺失等现状,成立了全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并与县妇联会签《山丹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管理运行办法》。目前,已委托·观护教育基地帮教2人,已进行家庭教育指导3人(次)。与县纪委监委联合制定《山丹县公职人员不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约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通过“两查”倒逼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干警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已倒查责任3人(次)。

打造立体普法新体系

开展系列宣讲活动,让法律知识全覆盖。以“反对校园欺凌”“毒品预防教育”“感化不良少年”“预防性情”为主题,推出一系列短视频,向青少年讲解校园欺凌、暴力、毒品犯罪、性侵的相关知识。推出宣讲品牌,提升检察机关名誉度和影响力。开展以“分清角色,拒绝出演校园暴力片”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提高未成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防范意识,增强学生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今年以来,通过打造立体多元化的普法体系,形成“检校县家”四位一体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宣讲新模式,共开展法治宣传20余(次),受众达2万余人,得到社会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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