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沃的土壤、涓涓的祁连雪水和优越的自然环境孕育出酥甜味美、营养丰富的临泽小枣。“临泽小枣”在2008年被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被确定为甘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守护好这块特色农产品“金子招牌”,临泽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公益司法保护、深化矛盾化解、助推规范执法举措,从生产销售质量检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区域公用品牌保护等方面为枣产品提供全链条法治保障,着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该院通过调取甘味区域农产品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统计、县域存续企业法人等信息数据,应用大数据监督模型,提取、整合、关联分析相关数据,加大对非遗文化遗产简称、甘味农产品商标和企业注册信息的比对力度,精准发现“个别枣产品加工企业直接以‘临泽小枣’注册企业名称、经营活动误导消费者”这一监督案件线索。
办案检察官认为,“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是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对企业的信誉造成损失”。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确认涉案企业注册名称时并未征得相关部门授权,市场监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亦存在履职不到位等情形。该院随即立案监督,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全面依法履行对企业名称注册中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职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助推枣产品企业的健康发展。
“我们首先强化了管控举措,严把企业登记注册关,严格按照《企业名称字号管理规定》,实行名称登记改革,实时进行名称查重并获取相关禁限用信息。其次对县域已登记注册的4392户企业进行检索分析,对甘味农产品品牌和地理商标进行了甄别研判。目前,涉案企业已完成清算并提交了注销登记申请。下一步,我们将开展内部排查,强化人员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把行政管理寓于为企服务之中,与检察机关携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临泽县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