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真贯彻‘两高两部’《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会同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统一思想、细化措施,建立操作细则与联络机制,重点从三个方面强化刑罚罪犯交付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甘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兴才谈及该院近年来刑事执行监督工作重点时介绍。
把好已决罪犯“入所关”。该院与区法院、司法局及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准确把握《意见》精神和工作要求,围绕交付执行的程序衔接、法律文书送达、特殊情况处理等细节性问题进行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会议纪要,为交付执行工作明确具体路径和措施,有效破解交付执行难点。去年以来,根据《意见》规定,依法监督3名审前未羁押判处监禁刑罚病犯收押执行刑罚。
把好重病罪犯“保外关”。健全完善办案机关与医疗机构的信息联络及程序保障机制,联合区司法局、卫生健康局制定印发《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病情复查协作办法》,聚焦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病情好转但未及时发现并收监执行等问题,从四个方面规范和明确辖区内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病情复查工作,同时探索建立暂予监外执行病情复查“双审查”模式,既防止“虚假病情”“小病大养”等问题发生,也保障真正患病罪犯的合法就医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把好执行程序“闭环关”。坚持对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开展全流程监督,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病犯,及时督促看守所予以收押,并会同监管场所全面分析研判病犯风险,做好应急预案,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同时,注重“进出”衔接,持续跟踪监督,对收监后病情依然严重,督促监管场所在诊疗、生活方面予以重点关注;对病情发展恶化后,经研判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及时建议看守所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有效打通“程序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