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张掖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快速响应,全力投入疫情防控,服务社会大局,维护社会公益,诠释责任担当,做到民所忧、我必应。
市院第六检察部按照院党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要求,第一时间制定印发《关于疫情期间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各县(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要本着务求“联动不盲动、有为不添乱”的原则,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从严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大对哄抬食品药品价格、线上线下违规销售“四类药品”、多点APP集中配送生活物资、医疗废弃物收集与处置等方面的办案监督力度,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从严把握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政策,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跟进监督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采取上级院交办、领办和督办等方式,以检察一体化应对个人信息公益损害网络化,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贡献检察力量。

县(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积极发挥党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示范引领作用,主动配合街道、社区核查进出人员的“健康出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小区竖起疫情防控的安全屏障。在投入疫情防控的同时,紧紧抓住维护社会“公益”这个核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做到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两不误。
山丹县院、肃南县院主动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在县城内10家大型超市、2个综合市场,检察干警详细了解经销的鲜肉及肉制品、果蔬、粮油等商品的储量、质量、进货渠道及价格等情况,督促经营者积极履行市场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在18家药店,查阅了店内消毒工作、进出扫码、自身防护、检测体温等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零售药店的医用口罩、消毒药剂、预防类药品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是否严格执行疫情期间暂停销售“四类药品”相关规定。同时向顾客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对检查中发现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现场或电话蹉商形式,及时向责任人和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民乐县院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在疫情防控各值守卡点、超市、药店出入管控制度落实排查中,发现部分超市、药店等场所在执行进出扫码制度的同时,仍要求居民出入登记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身份信息,存在身份信息泄露风险隐患,检察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同时,选取2020年公安机关办理的泄漏公民信息典型案例和涉疫情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战‘疫’说法”,发出温馨提示:提醒疫情防控人员增强保密意识和法律意识,对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集中封存、统一管理。提醒“消息灵通”之人,切莫将履职中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作为倒卖、诈骗谋利的资源而身陷囹圄。提醒公民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入信息扫码制度,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甘州区院、临泽县院、高台县院公益诉讼部门仅有6名干警克服家庭困难,不分白天昼夜,全力以赴投身共驻共建社区开展志愿服务。从值守服务、体温测量、信息录入到引导群众做核酸检测,每一个环节都细致且耐心,提高了全员核酸检测效率,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疫情面前显担当,越是艰难越向前。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积极主动发扬斗争精神,在疫情防控一线勇于“逆行”,他们化身为最稳固的铁壁城墙,用“检察人”的无私奉献精神,扛起了疫情防控的职责重任,用实际行动诠释“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理想信仰,始终践行“从严从实从细”的工作作风,在疫情“大考”中体现检察担当,用“党旗红”引领“检察蓝”,坚决阻断疫情扩散蔓延,全力以赴筑牢疫情防控坚强堡垒,真正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让检徽在疫情“大考”中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