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7月26日在张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张掖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袁保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以来的主要工作
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以“亮点品牌创建”为牵引,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中心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扎实推进“六项重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防范重大风险专项活动。依法惩治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2案6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35人、起诉46人;严厉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危害群众安全犯罪,批捕195人、起诉331人;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20人、起诉49人,与公安机关协作挽回经济损失9700余万元。
──持续强化脱贫攻坚司法保障。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助力脱贫攻坚。批捕侵占扶贫资金、侵犯农村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犯罪172人,起诉454人。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10件,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6件19人,追回欠薪430余万元。对建档立卡户上门服务660人次,绿色通道接访424人。两级院跟进落实“一户一策”,帮扶协调资金100余万元。
──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扎实推进“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等专项活动,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依法批捕13人、起诉5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针对破坏环境资源问题向林业、水务、国土、乡镇等机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2件,整改率100%。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整治修复被污染林地1748.2亩、河道20.98公里,收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40余万元,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美”。
──积极服务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理念,部署开展“检察为民行”主题活动,把“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头戏”,兑现承诺,统筹推进。主动向市委、省院报告,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被省院列入全省亮点品牌计划,赢得支持。批捕影响非公经济发展、侵害民企权益犯罪29人、起诉42人。坚持“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检察政策,依法对情节轻微涉案民营企业经营者不批捕26人、不起诉47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4人。与市工商联精准对接,联合开展“千人进万企”活动,走访企业582家,帮助解决问题57个,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把关、准确定性,对所有涉黑恶案件引导侦查、严格审查,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批捕涉黑恶犯罪121人,起诉176人,起诉率97.7%,居全省首位。提前介入58件,纠正漏捕10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1人,监督遗漏罪行2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为全市涉黑案件、肃南县涉恶案件实现“零突破”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创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受理来信来访755件,依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1件、国家赔偿案件4件、司法救助案件1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56.77万元。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批捕9人,不起诉26人;严惩性侵、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批捕26人,起诉44人。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选任36名检察长及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315场次。以“全市政法工作三年大提升”为契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4件,采纳率100%。
疫情发生后,全市检察机关迅速把工作重心调整到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上来,扎实做好自身防控,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涉疫情犯罪,组织党员干警参与社区一线防控,出台意见助力复工复产,积极为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深耕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秉持“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三效有机统一”“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等司法理念、检察理念,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共批捕各类刑事案件390件589人,提起公诉1172件1541人。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件7人,提起公诉4件4人。积极开展“防错防漏、不枉不纵”质量年和“百日大提升”行动,不批捕238人,不起诉56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件、监督撤案72件;追加逮捕21人,追加漏犯4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3件,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0件。依法监督纠正监外执行违法违规35件、监外执行不当9件、脱漏管16人,变更强制措施70人。1起羁押必要性审查典型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充分运用抗诉、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纠正民事案件裁判不公、程序违法等情形,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09件,提出抗诉4件,法院审结改判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法院采纳7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8件、审判违法检察建议4件,法院采纳9件。民事检察业务9项核心数据,同比稳步上升。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部署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办理案件21件,监督恢复城乡违法占地19.2亩。对办案中发现行政机关及其部门怠于履职、不依法履职等情形,发出检察建议94件。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安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调阅摸排案件2300件,发出检察建议30件,均被采纳。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新模式,与环保、食药等17个行政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诉前案件“回头看”等专项监督活动,立案办理生态资源、国有资产、食药安全、医疗卫生等领域案件26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0件,提起公益诉讼6件。构建公益诉讼咨询专家库,聘任公益观察员58名。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深入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两轮摸排,发现案件线索36件,立案13件,全省领先。
三、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树立精细化管理导向,深化司法改革“精装修”,着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认真落实市委、省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部署,以案件类型和业务性质设置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和新型专业化办案组织,实现“四大检察”职能重构性配置,办案力量有效整合。改革后,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总数减少52%,实现了机构“瘦身”、工作增效。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完善权力责任清单和分类管理考评机制,制定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评查和加强检察建议刚性等管理制度5项。严格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办案1069件,占比36%。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依法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201件1505人,适用率70.94%,最大限度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
──扎实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深化电子检务“六大平台”建设,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全市两级院与看守所联网,实现跨区域远程讯问、电子笔录制作、同步录音录像等功能,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办案质效。市院智能综合培训楼落地建成,全面启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院史馆、多媒体教室投入运行。司法鉴定中心通过高检院资格年审。
四、坚持从严治检,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对标“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开展“双重生日”主题党建活动,强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把牢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7项,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26个先进集体、67名先进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记功表彰奖励。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深化青年人才导师制、“张检专家论坛”、检校合作新机制,与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昆明分院联合举办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专题研修班,组织干警参训420余人次。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开展业务“实训季”,现场模拟案件办理、实务论辩、统一应用系统流程操作等实训课目,提升专业素能。重视检察研修工作,申报结项国家级课题1项、省级课题5项,促进法律政策研究和检察业务融合发展。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权力配置,强化办案监督。坚持和完善周例会、月点评、季分析、半年小结、年终述职“五步工作法”,加强过程管理、督办问效,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做好省院党组巡视整改工作,围绕4个方面15条意见,挂牌督办、对账销号。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开展检务督察28次,约谈86人。
五、强化监督制约,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建设
树牢监督就是支持理念,拓展接受监督渠道,传播法治正能量,以公开促公正。
──深化检务公开。着力推进12309检察服务公共平台建设, 打造信、访、网、电、视频“一站式服务”。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着力构建“法治共同体”,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241人次,提供法律服务307人次。公开案件程序信息2695条,法律文书1881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突出法治宣传。用足用好“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平台,积极策划“今日我当班”体验采访,联合制作“镜头里的政法春色”影视作品被省委政法委转载。首次在新浪微博尝试“张检微直播”,点击量达5万人次。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作品5547篇,发布、转载检察信息3万余条。
──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和司法改革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邀请视察、评议检察工作和观摩庭审120人次,认真办理并及时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13件次。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14场次,邀请社会各界代表15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体验检察为民新服务。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监委、法院、公安的配合制约,离不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及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深切感受到,全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思路和举措有待进一步细化实化;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还不够、刚性还不足;三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相对较弱;四是队伍综合素能和专业化水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五是全面从严治检还有薄弱环节,个别干警违纪问题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倍加努力,补短板、强弱项,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政法工作和检察长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主基调,以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为统揽,持续转变司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建设幸福美好金张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大局。深入贯彻市委四届十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找准服务大局的突破口、着力点,持续深化“六项重点工作”,全力护航“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等战略,更加注重运用司法手段服务脱贫攻坚,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积极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环境建设,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坚定不移推进“四大检察”。持续更新司法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提升刑事检察专业化水平。强化精准监督,更加重视类案监督,深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加大办案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办案领域,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
三、坚定不移规范司法行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与检察权运行相适应的新型监督管理机制。提升检务科学管理水平,升级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推进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严格规范自身依法履职,细化检察官权力责任清单,加强案件过程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四、坚定不移参与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等制度,努力促进社会和谐。深化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充分运用司法办案、检察建议等方式,协同有关部门完善社会治理、防范重大风险、化解矛盾纠纷等机制,推动市域社会治理。
五、坚定不移建设过硬队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素能。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快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增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履职尽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金张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检察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两聚焦一结合”。是指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并使二者有机结合。这是省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检察工作思路。
2.“六项重点工作”:2019年1月31日,全省检察长会议将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六项任务作为今年全省检察机关重点工作。
3.“检察为民行”主题活动:在市第四届三次人代会报告中提出全市检察机关进企业、进基层、进学校,延伸监督触角,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4.“千人进万企”活动: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联合在全省范围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活动,解决民企诉求,维护民企权益。
5.“一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校园安全管理以及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书》,序列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6.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法律授权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英烈保护等五大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之外的领域。
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8.公益观察员:市检察院创新建立公益观察员制度,在全市范围内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律师及农村“两委”班子等一线工作人员担任公益观察员,拓展监督视野。
9.“十大业务”:是指普通刑事案件、重大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审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和职务犯罪侦查十项业务。
10.“四个铁一般”:2019年5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着力锻造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责任担当、铁一般过硬本领、铁一般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5月17日,高检院专题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提出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铁军,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崇高政治责任和神圣职责使命。
11.“六大平台”:省院制定“智慧检务”五年建设规划,提出完善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六大平台建设。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