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
法槌落下,全场肃静。这一次,坐在审判长、审判员席位上的并不是威严的法官,而是一群眼神坚定的少年——他们曾是校园欺凌的旁观者、甚至是参与者,而今天,他们要用自己的方式,向暴力说“不”。
近日,张掖市洪信学校联合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组织开展了一场特殊的“模拟法庭”活动。学生们化身审判长、审判员、原告及诉讼代理人、被告及法定代理人,演绎一起因校园欺凌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件。从唇枪舌剑的辩论到“被告”的忏悔,少年们用稚嫩却真诚的表演,让在场所有人重新思考:欺凌的代价,究竟由谁承担?

“如果当初有人拉住我,也许我不会走到这里”
“被告”小勇(化名)在最后陈述时声音颤抖:“我嘲笑同学的衣服破旧,动不动就打同学,还带头孤立他……直到今天扮演加害者,我才明白他的绝望。”台下,不少学生红了眼眶。这里有的孩子,也有曾因欺凌或不良行为走入迷途,而模拟法庭让他们第一次站在“受害者”的角度感受痛苦。
未检检察官全程指导,她轻声提醒孩子们:“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它要保护每一个少年的尊严——包括欺凌者,也包括被欺凌者。”
“我们不是‘坏孩子’,我们只是需要被听见”
在最后陈述阶段,饰演“被害人”的李想(化名)主动分享:“我遭受了很多痛苦,导致学习不能正常进行,本来活泼开朗的性格也变得忧虑不安,需要进行心理治疗。我以前被欺负时不敢告诉老师,怕被报复。但现在我知道了,沉默只会让暴力更嚣张。”
校长动情地说:“这些孩子比任何人更懂欺凌的伤害。他们的表演不是‘剧本’,而是生命的觉醒。”
从“模拟法庭”到“真实守护”
“法律会惩罚罪恶,但爱能预防罪恶。”这场由“问题少年”主演的模拟法庭,没有说教,却让所有人看见:当孩子们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用共情理解他人,暴力的阴霾终将被阳光驱散。而在这背后,未检检察官的身影始终坚定——他们不仅是法律监督者,更是少年成长的守护者。
活动尾声,未检检察官对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相关条款的重要变化进行了解读。“同学们,你们精彩的演绎让我们看到了欺凌带来的伤痛。但大家也要明白,法律既是保护弱者的盾牌,也是衡量行为的标尺。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特别强调,年龄,不再是肆意妄为的‘护身符’。”
她向学生们清晰传递了几个关键信息:
责任年龄更清晰,后果意识要强化: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实施严重的欺凌行为(如殴打、侮辱、恐吓等),即使未构成犯罪,也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这意味着,欺凌不再是简单的“批评教育”就能了事。
“情节恶劣”是红线: 新法更注重对“情节恶劣”欺凌行为的惩处。多次实施、针对弱势群体、造成严重后果(如身心严重伤害)的欺凌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包括罚款、拘留(对符合年龄条件者)等。
矫治教育并重,但记录伴随成长:对于依法不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或根据规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更重要的是,相关违法记录会依法依规予以记录保存。这提醒孩子们,不当行为可能对未来升学、就业等产生长远影响。
法律保护所有人,也约束所有人:“法律保护每一位同学不受欺凌,也约束每一位同学不成为欺凌者。”检察官强调,“了解法律的边界,不是让你们感到害怕,而是让你们学会敬畏,懂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现场一片安静,学生们的神情变得专注而凝重。这场模拟法庭,不仅让他们体验了法律的程序,更让他们直面了法律的威严和自身行为的边界。未检检察官带来的这份法律“新知”,如同一记警钟,敲响了责任意识,也指明了安全航行的规则。
模拟法庭的温情余韵仍在,而新法的警示已然入心。当少年们明白,尊重他人就是保护自己,敬畏规则方能拥抱自由,这场特殊的“庭审”,才真正完成了从“剧本”到“人生”的深刻一课。法律,终将成为他们成长路上最坚实的‘护身符’。“惩罚不是目的,救赎才是。”未检检察官深知,这些孩子需要的不是标签,而是被看见、被引导的机会。他们的职责,正是用法律之手拨开迷雾,让阳光照进每一个少年的未来。